【香港文匯網 記者肖剛 蘭州報道】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15日於甘肅省第十二屆人大第二次會議的工作報告中表示,2013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603件999人,帶頭查辦了酒泉市政協原主席楊林受賄1350餘萬元案,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長史勇受賄2500餘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600餘萬元案,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保持反腐的高壓態勢,有力震懾了腐敗犯罪。
路志強說,2013年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犯罪同比有所上升,其中,大案376件,要案61人,同比分別上升10.3%和22%。查辦行賄、介紹賄賂犯罪72人,同比上升8.1%。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1.44億元,同比上升25.2%。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梁明遠在法院工作報告中亦表示,2013年全省法院審結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案件781件,判處罪犯906人。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顏承魯受賄案、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增祿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理,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此外,甘肅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吃老百姓飯、誤老百姓事、損老百姓利益的不作為、亂作為瀆職侵權案件186件370人,同比分別上升56.3%和85%。介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73件,查辦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58人,使不作為、亂作為的庸官、懶官受到了懲治和教育。嚴查項目審批、土地徵用、招商引資等過程中的職務犯罪147人,淨化了投資環境;批捕金融詐騙、盜竊、職務侵佔等破壞生產經營和侵害企業權益的犯罪嫌疑人1187人,起訴2277人,優化了發展環境。
法檢兩院的報告同時指出,2014年將更加嚴厲地懲治職務犯罪,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同時更加主動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以對待國有企業同等的態度依法保護支持非公經濟的發展,依法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