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天上午,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在陝西渭南臨渭區法院公開宣判。司欣、高文平、姚軍民和王莉四人出庭受審。犯國有事業單位失職罪,分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對被告人王莉免於刑事處罰。
據央廣網消息,自去年的12月30號,陝西富平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進行公開審理以來,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此案的主犯張淑俠已經在1月14日被陝西渭南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據中新網報道,今天接受公開宣判的有四人,分別是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婦幼保健院產房臨時負責人、產科助產士司欣,原富平婦幼保健院主管業務副院長姚軍民和原富平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
在1月6日的公開開庭審理中,檢察機關指控:四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