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備受社會關注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案今日上午9時在渭南中院公開宣判。張淑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中國新聞網1月14日報道,2013年7月16日,陝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某(23歲)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淑俠告知董某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於是,新生嬰兒父親表示自願放棄並自行委託醫生張淑俠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後,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經初步調查,此案系一跨省拐賣嬰兒團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後,張淑俠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為由,誘使家屬放棄對嬰兒治療並交由自己處理。在此過程中,張淑俠與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聯繫,17日凌晨3時,潘某、崔某駕車從山西來到富平,從張淑俠家中以2.16萬元將嬰兒買走,後又以3萬元將嬰兒販賣給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發後,不斷有曾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生產的產婦和家屬,向富平警方報案,他們懷疑自己在富平婦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醫務人員用相同手法進行處理。
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張淑俠拐賣兒童一案,檢方指控張淑俠參與拐賣6起共7名兒童,並導致1名兒童死亡。在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張淑俠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進行了法庭調查;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進行了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進行了充分辯論。
檢方指控,張淑俠的行為違背職業道德、藐視國家法律,將新生嬰孩出賣給人販子,其行為不僅觸犯國家法律,同時令社會公眾對醫療機構產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張淑俠拐賣嬰兒數量達7人,且在拐賣過程中致1名嬰兒死亡,具有從重處罰情節。
辯方認為,經過對6起拐賣兒童案件的分析,張淑俠主觀惡性較小,且張淑俠有主動向警方交代問題的情節,法庭應考慮對張淑俠從輕處罰。
在法庭最後陳述中,張淑俠痛哭道歉,她說:「我懷著內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為了經濟利益我將家屬放棄的新生兒送給他人牟取好處費,觸犯了國家法律,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法庭宣佈將對該案擇期宣判。
有法律專家表示,雖然張淑俠在庭上表示「認罪伏法」,但有罪判決的做出還需要基於嚴密的證據鏈。在量刑上,類似多次拐賣兒童的犯罪一旦坐實,很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處罰。
隨後的2014年1月6日,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在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副院長姚軍民、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房臨時負責人司欣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四人,身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張淑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間,利用其作為產科醫生的便利條件,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構成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經過4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佈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