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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單次最高限額5000元


http://www.wenweipo.com   [2014-02-12]

香港文匯網訊 (記者張艷利12日電)日前,由長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制定的《長春市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辦法(試行)》正式實施。《辦法》中規定,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單次最高限額為5000元。情況特殊的可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酌情提高救助標準。

據悉,此《辦法》中的臨時救助對象是指在長春市居住,因危重疾病、子女就學、突發災害、意外事件等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急需救助的城鄉困難家庭。救助範圍主要包括:家庭成員中有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救助資金後,因個人承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城鄉困難家庭因子女就學(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經各種救助措施幫扶後,家庭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因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產損失重大,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經各類救助幫扶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根據《辦法》規定,原則上臨時救助為一次性救助,申請人一年內不得以同一事由重複申請。情況特殊的,經區級民政部門認定後一年內可以給予兩次臨時救助。對採取虛報、隱瞞等手段騙取臨時救助金的,追回救助資金,兩年內不予受理其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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