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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 【文匯網訊】廣東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去嚴小康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據央視報道,嚴小康同志在任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東莞市涉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嚴小康簡歷
1981年09月至1984年07月,在韶關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84年07月至1986年08月,韶關市翁源縣六里區公所辦公室幹事、主任;
1986年08月至1988年03月,中共韶關市委組織部幹部科科員;
1988年03月至1991年11月,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一科副科級組織員;
1991年11月至1993年07月,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一科副科長;
1993年07月至1993年11月,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一科正科級組織員;
1993年11月至1997年10月,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科長(其間:1995年10月至1997年9月掛任清遠英德市委常委);
1997年10月至1999年01月,清遠市團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其間: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本科畢業);
1999年01月至2000年09月,清遠市團委書記;
2000年09月至2003年07月,清遠市文化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3年07月至2004年02月,中共清遠市佛岡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4年02月至2008年10月,中共清遠市佛岡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8年12月至2011年09月,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東莞生態園管委會主任;
2011年09月至2012年01月,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廣東東莞生態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2年01月起,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東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廣東東莞生態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2年2月20日,東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一次會議。 經過市人大常委會全體與會人員的醞釀,最終表決通過任命副市長嚴小康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2014年2月14日,被免去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