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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2月13日晚,有網友發帖舉報陝西省渭南市中院有一輛奧迪Q5警車,並稱該車是法院領導用車,同時還公佈了這輛車行駛的照片。該網友要求「查處這種頂風配備高級車輛的行為,嚴肅查處責任人」。
對此,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回應,這輛車是刑場指揮車,曾由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使用,八項規定實施後只用於刑場指揮和節假日值班。被網友拍攝當日是駕駛員開去清洗,並未私用。
多名網友先後質疑超標
南都記者檢索發現,早在2013年,僅在微博上,便有三位網友質疑渭南市中院超標配置奧迪Q5,還配發了這台車不同角度的照片。
而在日前引發網絡關注的《舉報渭南法院違規配備豪華奧迪Q5制式警用車輛》帖中,發帖網友稱,他在渭南市街頭發現一輛奧迪Q5制式警用車輛,車身印有「法院」字樣,車牌號為陝EA009,據稱是法院領導用車,「可真所謂高端、大氣、有面子」。
帖子同樣公佈了幾張照片,顯示這輛車牌為「陝EA009警」的奧迪Q5越野車的確是警用制式塗裝。發帖網友說,拍攝時並沒有車隊,「請不要回復說是開道車輛,老百姓的錢花起來真是不心疼」。
該網友在帖子中表示,國家三令五申要規範行政單位的用車標準。據此,他要求上級有關部門查處這種頂風配備高級車輛的行為,嚴肅查處責任人,「向我們渭南百姓公佈處理結果」。
一汽大眾官網顯示,奧迪Q52.0T排量的市場指導價格,從35.8萬元到60.8萬元不等。
曾固定給一名副院長使用
2月14日,也就是網友發帖次日,渭南市中院發佈情況說明,針對網帖反映的問題作出了回應。
說明稱,陝EA 009號警車繫上級法院根據「最高法院2010年裝備計劃」於2011年11月配備給渭南市中院的,車輛型號的確為奧迪Q5,規定的主要用途為刑場指揮。該車配發後,渭南中院按要求用於刑場指揮外,相對固定給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使用。中央八項規定實施後,法院黨組研究決定,對該車輛嚴格管理,不再相對固定給個人使用,嚴格按照上級法院規定用於刑場指揮和節假日值班。
渭南市中院在說明中解釋,因為法院公務車春節期間集中封存停放,春節後該車也未使用,連日雨雪天氣造成車輛較髒,在被網友拍到這輛車上路行駛的2月13日,法院辦公室安排對車輛進行清洗維護。當日約12時30分,該車駕駛員楊向林駕車前去清洗維護,13時30分左右停回機關,當天再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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