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消息,近日,廣東高院公示了受理刑罰執行機關提請對733名罪犯減刑的案件。其中包括,曾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的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兼省工商聯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黃少雄,其判期擬減至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剝奪政治權利7年。
據人民網報道,廣東高院的減刑公示中顯示執行機關提請依據為,黃少雄在考核期間共獲獎勵:嘉獎24次;2012年1月、6月、11月、2013年4月表揚;2012年6月、2013年4月改造積極分子;2012年1月因在「創百日無扣分,爭當改造先進個人」中表現突出,獲得記功1次,2012年2月、2013年1月因在監獄小報發表作品10篇以上,符合監獄規定各獲得記功1次。
黃少雄,現年60歲。據廣東省檢察院2012年3月29日通報,2011年,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查辦了原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兼省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正廳級)黃少雄受賄案。經查,黃少雄利用擔任上述職務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36萬元、港幣110萬元、澳幣5萬元。其中,「粵北首富」朱思宜就曾通過行賄黃少雄,於2007年順利當選為廣東省工商聯副主席。
據通報,2011年7月4日,潮州市中院以受賄罪判處黃少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已追繳犯罪贓款人民幣915萬餘元、港幣100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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