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近日發佈了2013年度女性犯罪審判報告。報告顯示,2013年,該院共審結女性犯罪案件91件,佔全年審結刑事案件的5.77%;涉及女性被告人106人,判處女性罪犯103人,佔全年判處罪犯的5%。
形式以非暴力犯罪為主
據法制日報報道,在吳江法院去年審理的91件女性犯罪案件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件39件,占42.9%;侵犯財產類案件25件,占27.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案件又主要集中在「黃賭毒」案件,共33件,占84.6%,占總數的36.2%;侵犯財產類案件主要為盜竊案件,共18件,占72%,占總數的19.8%。暴力案件10件,占11.0%。
「這表明雖然女性犯罪的種類較多,但以非暴力犯罪為主。」該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沈麗介紹說,女性犯罪群體以中青年為主。103人中,有49人在18至35週歲之間,占47.6%;其次,41人在36至50週歲之間,占39.8%。
就文化程度而言,女性犯罪人員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經統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為19人,占18.4%;初中文化的有46人,占44.7%;小學文化的有24人,占23.3%;14人為文盲,占13.6%。
與文化程度低成正比的是女性犯罪人的職業結構,女性犯罪人員以從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農民工或者無正當職業的人員為主。在103名女性犯罪人員中,76人為非吳江戶籍人口,占73.8%。
在103名女性犯罪人員中,只有1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其餘102人在案件的偵查、起訴、審理階段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案發後,大都能主動退贓退賠。
犯罪環境相似多為從犯
報告指出,在91件案件中,有82件為故意犯罪案件,其中32件系共同犯罪,占39.0%。97名故意犯罪被告人中45人為共犯,占總數的46.4%。從案例中可以看到,與男性共同犯罪的共28件,占87.5%。在男女共同犯罪中,女性通常處於從屬地位,僅起到配合男性犯罪的作用。
在高發的侵犯財產類案件中,盜竊罪佔據首要位置。綜合整體情況來看,大部分的女性盜竊案件發生於工廠、公司宿舍或合租房內,犯罪人往往與被害人系工友、老鄉或室友,對被害人的財物放置習慣較為熟悉,知道被害人的財產狀況及銀行卡密碼。
就涉黃案件而言,女性犯罪人也較多涉及。一些娛樂場所為了營利,公開容留「三陪」女吸引顧客;眾多街頭巷尾無名髮廊、美容店由於成本低、流動性大而「遍地開花」,成為容留、介紹賣淫犯罪的主要場所。犯這類罪的失足女性往往過了妙齡之年,隨著年齡漸大,她們往往會選擇自立門戶,開設、管理、經營髮廊、美容店等賣淫場所。
就賭博案件而言,犯罪多發生在犯罪人自己開設或夫妻、朋友共同開設的棋牌室裡。以共同犯罪為主要類型,分工明確。這類案件的女性犯罪人年紀稍大,45週歲以上的占近一半。
就涉毒案件而言,販毒的女性罪犯自己本身都是吸毒人員,她們往往是通過「以販養吸」的方式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女犯罪人也都是吸毒人群,且以18至25週歲的年輕女性居多。
法律意識淡薄是重要原因
任何犯罪都不是由單一和簡單的原因引起的,女性犯罪也同樣如此。對此,報告認為,從自身因素來講,愛慕虛榮,喜歡攀比,貪圖安逸,是女性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些女性不踏踏實實做本職工作,而是好逸惡勞,貪戀虛榮,喜歡炫耀,追求舒適的生活,社會上一些投入小、回報高的不正當職業就成為她們的首要選擇,如開設賭場、容留賣淫等。」沈麗介紹說。
也有一些有穩定工作的女性,因為貪婪心理作怪,採取非法手段獲利,從而構成犯罪。如楊衛紅職務侵佔一案,被告人楊衛紅系某公司部門經理,收入待遇較好,但她仍不滿足,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夥同下屬共同侵佔公司財產,構成職務侵佔罪,涉案金額達到21萬餘元。
從家庭因素看,很多女性犯罪者,特別是青少年女性犯罪者,父母都在外打工,她們得不到家庭的溫暖和父母足夠的關愛,缺乏管束、失去教養。她們無心上學,早早地輟學,脫離學校進入社會,脫離集體的保護,脫離了正規教育環境。
「這就導致大多數犯罪的女性是初小文化,文盲也佔據較大比例。由於文化水平低,女性犯罪人法律意識淡薄,頭腦中沒有法律約束的概念,不懂法、不知法、不畏法的情況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是導致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沈麗表示。
沈麗認為,正是因為沒有受過正規系統的教育,所以女性犯罪者很難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愚昧和野蠻是一對孿生姐妹,在遇到問題時,文化程度低的人往往會採取片面、極端、偏激甚至是簡單粗暴的方法來解決,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與此同時,社會也缺乏相應的保護機制。從社會層面上來說,外來人口湧入城市,游離於本土社區之外又與新居城市社區高度隔離,她們對城市缺乏認同感、歸屬感,難以融入城市的生活,加上常遇到就業難、收入低、社會福利待遇不平等的社會壓抑,會產生心理上的偏差。
為弱勢女性健全社會保障
在我國,家庭、學校、社會構成了保護女性合法權益的層層屏障。如果這些保護屏障出現了破損,就很容易給女性的健康成長帶來不良影響。為此,沈麗認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師。加強家庭教育,摒棄重男輕女的思想,給未成年子女更多的家庭關愛,是每個家庭的職責。
「貧困導致犯罪。在經濟較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今天,仍有一些人處於貧困線上,特別是一些文化程度低,年齡偏大,缺乏技術和勞動能力的女性。」沈麗說,當物質需求得不到滿足,又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時,便會產生犯罪的念頭,不惜鋌而走險,實施諸如盜竊、詐騙,或從事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
沈麗認為,應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使社會福利在人與人之間合理分配,兼顧公平,保證城鎮下崗女工、待業女青年、農村婦女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才能為社會防控女性犯罪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教育對人的思想的形成和行為的發生起著先決作用。」沈麗表示,應加強對女性的社會文化引導,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拋棄粗俗低級的娛樂方式,堅決遏制色情文化、暴力文化,糾正女性商品化的錯誤觀念,宣傳自立、自尊、自強的健康女性形象。
針對女性犯罪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頭腦中沒有法律約束的概念,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這一普遍存在的情況,沈麗認為,有關部門應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女性的法制觀念,讓更多的女性知法懂法、尊法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