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廣東涉黑者曾帶民警追高利貸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4-2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1日,茂名李振剛特大涉黑團伙案在廣州中院重審開庭,包括李振剛在內的20多人受審。據相關資料,李振剛犯七罪一審被廣州中院判刑20年罰金1億多元後,該案被廣東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由教師到人大代表再到涉黑

據羊城晚報報道,今年50歲的李振剛原是茂名電白縣一名教師。據資料,上世紀80年代以來,他因多次參與打架鬥毆、聚眾賭博等而被公安機關處理。1993年後,以他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始形成,在電白縣坡心鎮一帶欺行霸市、尋釁滋事、開設賭局、放高利貸等。

2001年,茂名公安局決定成立專案組偵查以李振剛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其間,李振剛收買、賄賂當地個別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2006年,李振剛當選茂名市人大代表。

廣州中院此前一審查明,李振剛在人大代表身份的掩護下,與茂名市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互勾結,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聚斂巨額財產,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公安局法院原領導被指是其保護傘

李振剛打著投資賺錢的幌子,成立茂名市海信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借助茂名市茂港區原政法委書記、區公安局局長楊強、茂港區法院原院長嚴得、茂港區法院民庭原庭長何銘傑等人為保護傘,逐步形成了以李振剛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原審認定,在楊強等人的包庇、縱容下,李振剛團伙在廣州、茂名等地設下陷阱,向資金周轉困難的眾多被害人發放高利貸。該團伙以10%至30%不等的月息發放高利貸後,以利滾利的方式計算利息。因被害人無法歸還巨額債務,李振剛等人採取威脅、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向債務人追債。他們逼迫債務人將包含利息在內的高利貸重新寫成借據,偽造成普通的民間借貸債務關係,再夥同嚴得、何銘傑等人進行虛假訴訟,掩蓋違法行為。嚴得、何銘傑等人通過枉法裁判等手段,進一步侵吞借款人的房產、公司、股權等財產。

2011年12月,廣州中院一審判決,主犯李振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等7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人民幣一億零三十萬元。團伙成員中,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李永才被判刑5年6個月,茂港區法院民二庭原庭長何銘傑被判刑5年,茂港區法院執行局原書記員梁彬被判刑4年。

部分人上訴後,2013年5月,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

拍案驚奇

團伙成員帶民警跨省追討高利貸

廣州中院在原審判決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2005年10月至11月,商人謝建雄因為承建建築工程資金周轉困難,以15%的月息分三次向李振剛借款共300萬元並約定以利滾利的方式計算還款。

借款期間,因謝建雄未能及時還清高利貸,李振剛多次帶人用威脅等手段追債,並逼迫他將利息重新寫入借條,最終借條金額達到2045萬元。

由於無力歸還,謝建雄被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區分局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為由立案偵查,並進行網上追逃。2008年底,茂港公安分局發現謝建雄逃到江蘇昆山後,該局賴偉強等三名民警與李振剛的「手下」梁晏駕駛李振剛的汽車一同趕往昆山,於同年11月28日抓到謝建雄。隨後李振剛又安排兩名「手下」飛抵昆山,將謝建雄押回茂名。

      責任編輯:張斐
廣州日報社原社長翻供 紀委回應      [2014-04-22]
合肥公務員一家人被城管毆打      [2014-04-22]
宋林家世:三叔務農 準備入城上訪      [2014-04-22]
鄭州「皇家一號」覆滅記 女公關曾超千人      [2014-04-22]
中紀委緊盯「五一」 嚴查「節日病」      [2014-04-22]
大降四成 國企央企招待費「躲貓貓」      [2014-04-22]
准公公脅迫「親家母」同床14年被殺      [2014-04-22]
城管執法成「不能拍的秘密」      [2014-04-22]
高調山西富豪成「打虎」突破口      [2014-04-22]
湖南婁底一銀行副行長墜樓身亡      [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