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開封市民江帆欲到中央巡視組河南駐地反映問題時,被開封警方半路截回。隨後,警方依據一份四年前的《處罰決定書》將其拘留9日。
據東方早報報道,昨日,做出拘留決定的梁苑派出所所長陳廣清告訴早報記者,「確定目前是依據2010年的《處罰決定書》對江帆進行拘留。因當時沒有執行,我們現在補充執行。」
對於為何四年來一直沒有執行的問題,陳光清稱不方便說。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稱,本案中梁苑派出所在當事人具備拘留條件的情況下沒有執行,而趁其上訪時才開始執行,這樣的操作明顯不合程序。
尹富強還指出了目前公安部門中存在的一種潛規則:部分基層公安機關先把處罰決定放著不執行,一旦被處罰人「不聽話」就立即執行,「這就像是設置一個『小辮子』,逼迫被處罰人就範。」
剛到汽車站即被截
江帆是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在上訪之路上已走了近20年。早在1997年,她就因家暴問題持續上訪,被開封市教委委託的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鑒定為「偏執性精神病」。
2005年2月,法院判決鑒定無效,並要求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開封市教委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同時賠償江帆精神撫慰金2萬元。
然而,開封市教委和精神病院只在報紙上發了89個字的道歉聲明,未向江帆當面道歉。此外,江帆也不接受2萬元的賠償,「十年生命,一輩子的名譽,才值2萬元?」
江帆至今仍在上訪,上訪問題也多了法院判決不公一項。
江帆得悉中央巡視組到了河南後,便打算到巡視組去反映問題。
河南是今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的13個地區和單位之一, 中央第八巡視組從3月28日到5月27日在河南省工作,駐地在鄭州黃河迎賓館。
4月17日,江帆抵達鄭州汽車北站,不料卻被截訪。江帆的律師常伯陽向早報記者介紹了整個過程。
當天14時,江帆在鄭州汽車北站被截訪人員阻攔,「截訪人員要帶她回開封,江帆跑到汽車北站旁一個天橋上,欲以跳橋方式威嚇,不料反遭截訪人員奚落。」
截訪人員拿走了江帆的枴杖,稱,「別作秀了,你死了我們正好替你收屍。」常伯陽轉述稱。
常伯陽稱,他是傍晚時趕到天橋上的,此時江帆已在天橋上躺了5個小時,截訪人員撤到了橋下。
常伯陽隨即將江帆送至河南省職工醫院。經檢查,江帆身上有幾處淤傷,頭部被撞出一個包,「當時江帆沒了枴杖,只能用兩根拖把把手當枴杖用」。
因檢查時江帆血壓過高,且其有乳腺癌病史,醫院建議留院治療。但次日,江帆就被梁苑派出所人員帶離鄭州。
「現在發現了這個漏洞」
18日晚,江帆之子小陳接到開封市行政拘留所電話,通知他來辦拘留手續。
拘留所工作人員給了小陳一份開封市公安局金明分局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系拘留江帆的依據。
早報記者看到,《處罰決定書》上寫著,2010年7月,江帆到北京中南海周邊非訪(即非正常上訪),其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決定給予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履行方式一欄寫道:由開封市公安局金明分局於2010年7月28日送開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據悉,金明分局在2013年已被拆分成幾個派出所,梁苑派出所就是其中之一。《決定書》上的落款日期為2010年7月29日。
開封市行政拘留所一名工作人員稱,「江帆一案拘留手續齊全,四年前的案子當時沒有執行,我們現在發現了這個漏洞,補充執行而已。」
為何四年來一直沒有執行拘留決定,為何選在江帆到巡視組去上訪時才重提處罰?陳廣清等人表示不方便說。陳廣清還讓記者去問宣傳部,但宣傳部人員拒透露任何信息。
梁苑派出所所長陳廣清還稱,該所還有幾份關於江帆的處罰材料,「下一步我們會慢慢研究如何執行這些處罰材料。」但他沒有透露具體是什麼處罰材料。
被關在拘留所裡的江帆,身體狀況很不樂觀。江帆的一位朋友在拘留所見到了江帆,她說,江帆病得很嚴重,拘留所工作人員還曾帶她出來看病,看病之後又送回了拘留所。
此前,媒體報道了河南多地官員在中央巡視組鄭州駐地外「截訪」的情況後,新華網發佈消息,援引有關部門說法稱,中央第八巡視組與群眾的信訪渠道一直是暢通的。河南近日已接到中央第八巡視組交辦的應由地方辦理的第一批信訪件,這批信訪件共2553件,正在辦理中。
據江帆父親范樹華稱,他已在江帆被拘留當天向巡視組反映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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