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當地時間5月12日,菲律賓檢方以違反該國1998年頒布的《漁業法》為由,在巴拉望省公主港市地方法院對9名此前抓扣的中國漁民提起訴訟。另外2人將被遣返回國。
罪名成立或獲刑12年
巴拉望省檢察官艾倫·羅茲·羅德裡格斯表示,在被扣押的11名中國漁民中,針對其中兩人的起訴案件被駁回,原因是他們為未成年人,「我們會把他們移交給外交部和社會福利發展部將其遣返」。
據稱,其他9名遭起訴的中國漁民涉嫌違反菲律賓《漁業法》第87條(在菲律賓水域偷獵)和第97條(捕獵珍稀、受威脅及瀕危生物)。
據稱,如果罪名成立,9人將面臨12至20年的牢獄之災。
漁民否認菲水域作業
羅德裡格斯說,菲方主動提供了一名辯護律師但遭到拒絕,中國漁民一再堅稱,他們是在中國水域作業並沒有做錯任何事,「儘管如此,審訊過程中,這名辯護律師一直在場」。
另據法新社報道,12日早些時候,羅德裡格斯與兩名中國外交官員會面時拒絕了中方提出的放人要求。隨後接受電話採訪時,羅德裡格斯解釋了菲方的行事依據:「事實很清楚。我們發現了一艘漁船、中國漁民和被捕獲的大量珍稀海龜。」
背景
本月6日,菲律賓海警以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珍稀海龜為由在南沙群島半月礁附近抓扣11名中國漁民,並聲稱在被扣的中國漁船「瓊瓊海09063船」上發現500只海龜。但這一說法遭到漁民家屬的質疑,他們表示出海時「瓊瓊海09063船」也沒有攜帶捕撈海龜的大網等工具,並且半月礁一帶的海參、馬蹄螺、石斑魚等海產品很豐富,沒有必要去違法捕撈海龜。
對此,中國外交部表示,中國對包括半月礁在內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要求菲方對此做出合理解釋、立即放人放船,也再次警告菲律賓不要再有任何挑釁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