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记者 袁巧 重庆报道)重庆“打黑”风潮落幕两年,在“薄王”事件后,重庆首批针对打黑期间警察涉嫌刑讯逼供、故意伤害的案件在日前宣判。据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13日开庭审理长寿区三名公安民警涉刑讯逼供案宣判结果,被告人苟洪波、但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被告人郑小林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原系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民警。2011年7月,长寿区公安局以吕某涉嫌犯罪对其立案侦查。苟洪波负责审讯工作,其授意、指使但波、郑小林等民警采取刑讯手段逼取吕某口供。经鉴定,吕某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但波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三名被告人当庭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但波系自首;郑小林犯罪情节轻微。对三名被告人可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
据此,法院当庭宣判:苟洪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郑小林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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