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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壟斷國企招工仍有「內部優惠」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5-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近日,大慶油田調整職工子女進入企業就業政策引發職工上訪,這一事件使曾流行於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子女頂替」制度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記者調查瞭解到,雖然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早已不復存在,但在一些大型國企,尤其是少數壟斷型國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針對職工子女的「土」政策和傾斜辦法。專家認為,國企要徹底取消福利制就業政策,應當以市場化分配機制的建立作為前提。對於在艱苦崗位、作出特殊貢獻的職工,可以採取提高工資、津貼,給予獎勵等激勵機制,以此取代就業福利。

大慶油田否認「包分配」

據新京報報道,今年4月,大慶油田對持續多年的勞動用工和招聘政策進行調整,其中對部分招聘專業範圍內的油田子女畢業生,由原來直接選聘到操作崗位,改為通過擇優選拔,自費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合格後才能進入企業工作。對此,部分油田應屆子女畢業生及家長不理解、不接受,從而引發聚集上訪事件。

此事在社會上引發一片嘩然。儘管大慶油田極力否認存在「包分配」之說,但還是令人們回想起已經消失了近30年的國企子弟頂替接班制度。上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國有企業因實行職工退休,其子女可頂替空下來名額的勞動就業制度,被人們視為一項特殊福利。

然而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儘管頂替接班政策早已不復存在,但是像大慶油田一樣,國企子弟享受就業優惠現象卻比比皆是。

部分國企有「內部優惠」

遼寧省一家擁有職工超10萬人的涉油大型國企,對職工子女的就業傾斜已存續多年。

公司人事處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招聘的新員工分為管理技術人員和操作工人兩大類,前者在二本以上大學的石油、地質等專業中選拔,同等條件下職工子女優先錄用;後者則更多考慮內部子弟的就業需要,崗位主要安排給從部隊退役和家庭困難的職工子女,近幾年組織的招工考試,也是在職工子女中擇優選拔。

央企鞍鋼集團雖然早在1986年就取消了接班、頂替制度,但對內部子弟仍然保留了就業優惠。記者瞭解到,在選拔招聘筆試和面試的總分中,鞍鋼根據用工類型的不同,對職工子女分別給予10分和15分的額外加分。儘管近年來因行業形勢不佳造成崗位對內部子弟的吸引力減弱,但鞍鋼子弟占新招入員工的比例仍然接近30%。

已在江蘇徐州鐵路某單位工作了十多年的馬超華(化名)是名「鐵路子弟」,雖然當年只是電大畢業,但他還是順利進入鐵路系統。「其實這不是嚴格意義的『接班』,而是鐵路針對內部子弟有專門的招工名額,這讓我們『子承父業』更多了一份便利條件。」他告訴記者,我那些父母在鐵路系統的中學同學,除了自己不想留下的,基本上都在鐵路各部門上班了。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遼河油田一位內部人士介紹,目前油田仍有上萬名大學畢業的職工子女待業,幾乎天天有人來找領導,公司雖然對他們有一些就業優惠,但還是滿足不了巨大的需求量。

進程

子女頂替

20世紀50年代實施

父母退休、退職後,由其子女辦理手續,頂替空下來的名額,進入父母原工作單位上班。

1978年

國務院頒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

1986年

國務院發佈國營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四項規定,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必須實行勞動合同制,廢止子女頂替等制度。

1992年

勞動部等多部委發佈《深化企業勞動人事、工資分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在企業內部真正形成「幹部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工資能升能降」的機制。不過,「安排子女工作」未真正消失。

爭議

人文關懷還是變相「世襲」?

對於國企中存在的種種就業「內部優惠」,有人認為是出於現實考慮,對內部職工的一種激勵機制和人文關懷;有人則認為這是一種變相「世襲」,勢必會破壞勞動就業的公平性和能力優先原則,進而影響到國企競爭力的提升。

贊成

職工子女比較穩定

鞍鋼集團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管理處處長李學佳:

之所以對職工子女出台一定程度的優惠政策,一來為了穩定在職的老職工,讓他們感覺企業還在想著他們,對他們有所關照,算是一種感情上的慰藉和文化上的融合;二來也是基於現實考慮,職工子女由於成長中的耳濡目染,對企業的歷史、文化比較瞭解,入職後上手更快,而且他們回到家鄉後工作也會比較穩定,不會輕易跳槽。

東北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李凱:

很多資源型國企所在的城市因企而建,產業結構單一、地理位置偏遠,外地的優秀人才不願來,也是一些企業傾向招收內部子弟背後的現實無奈。

反對

「近親繁殖」影響效率

山西大學社會學教授邢媛:

國企子女定崗現象的出現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但是現在情況發生了改變,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這種舊的用人方式就需要進行改革,國有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其就業崗位是一種國家資源,具有某種公共性,不能由國有企業壟斷,所有就業崗位都必須要面向社會,公平公正招考,確保就業公平。

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

招收過多職工子弟會讓企業失去大量引進優秀人才、「新鮮血液」的機會,容易出現人浮於事、人事臃腫等現象,影響企業效率。另外,就業上的「近親繁殖」,往往形成錯綜複雜的關係網,在管理上會大大增加協調成本。

      責任編輯:朱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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