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今天從海南省紀委獲悉,海口市人力資源開發局(海口市就業局),未按規定將所屬企業及相關資產移交國資委,未將國有資產租金收入270.34萬元上交財政部門,海口市紀委決定,給予該局原局長蔡某某、辦公室主任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
據法制網報道,經查,海口市人力資源開發局(海口市就業局)於2007年參公管理後,未按規定將所屬企業及相關資產移交海口市國資委,未將國有資產租金收入270.34萬元上交財政部門,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已構成隱瞞截留坐支應當上交國家財政收入錯誤。經海口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該局原局長蔡某某、辦公室主任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單位財務人員杜某某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