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唐琳 廣西報道)6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原副廳長、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明明涉嫌侵吞國有資產一案在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安明明與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冼惠英等人,在廣西林業造紙廠和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轉讓過程及征地拆遷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轉移債務、隱瞞債權、虛增費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共計68065928.6元。此外,安明明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自己及冼惠英等人用於公司註冊驗資,涉案金額達258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安明明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當數罪並罰。
被告人安明明,男,1954年生,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原副廳長兼廣西林業造紙廠廠長。2005年3月26日,經自治區黨委決定,同意被告人安明明辭去公務員職務,不保留副廳級。
據悉,因案情重大,此案預計將開庭審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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