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唐琳 南寧報道)近日,廣西自治區財政廳發表公告,印發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區直各機關單位差旅費審批和報銷制度進行規範。《辦法》對公務人員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作了詳細規定,與07年實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比,各項費用漲幅在60%-100%不等。
費用按職級劃定 廳官不得坐頭等艙住宿只報470元內單標
《辦法》按省部級、廳局級、廳局級以下人員三個職級進行費用劃分,其中交通費用方面,省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省外選擇乘飛機時,可坐頭等艙,廳局級以下只能報銷經濟艙費用。坐火車時,省部級及廳局級官員可享受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其餘人員乘火車須是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為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為二等軟座。
此外,因公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執行統一標準,區內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區外出差,除西藏、青海和新疆為120元/天外,其他地方均為100元/天。 《辦法》另外對住宿費進行了較嚴格的規定:省級領導只能住普通套間,標準為800元;廳局級只能住單間或標準間,區內標準為470元;其他人員也是單間或標準間,標準為330元。經合計,公務人員每日吃住開銷在900元內。
針對辦法實行的標準性,廣西自治區財政廳辦公室相關人員表示,此《辦法》適用範圍是區內直屬機關,而各市縣會相繼出台適用於本級機構的方案。該人員透露,財政廳此後將會陸續出台相關公務費用支出方案,以健全公費管理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