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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對今日頭條網立案調查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6-2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6月12日,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啟動第十次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簡稱「劍網2014」專項行動)。此次「劍網行動」把保護數字版權、規範網絡轉載作為重點任務,國家版權局正對「今日頭條」進行立案調查。

據《人民日報》報道,由「今日頭條」引發的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版權之爭仍在發酵。近日,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對「今日頭條」網進行立案調查。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接受採訪表示,「劍網2014」專項行動目前處於發動投訴舉報、開始部署清理檢查階段。各級版權行政部門正在積極收集線索,接受群眾投訴和舉報。對於那些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國家版權局將直接查辦。

就「今日頭條」涉嫌侵權問題,於慈珂回應稱,其實早在「劍網2014」專項行動啟動之前,國家版權局就收到了有關傳統媒體的投訴,稱「今日頭條」網未經許可轉載了他們的新聞作品。國家版權局對此高度重視,已經受理相關投訴,正在對「今日頭條」網進行立案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據瞭解,目前,手機資訊APP「今日頭條」已獲得第三輪1億美元融資。在此輪融資中,公司估值達5億美元。

專家:法律要保護的是新聞的表達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幾天前,中國版權協會和中國版權雜誌聯合主辦「網絡媒體作品使用版權問題座談會」,共同研討熱點問題。

針對有關「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問題,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王自強解釋道,法律不保護的是新聞事實,你不能壟斷事實,但法律要保護的是新聞的表達。

王自強稱,按照現在的《著作權法》,網絡媒體使用傳統媒體稿件必須要「先授權,再使用」,但是網絡可以用來抗辯的一條就是「避風港原則」。「避風港」原則關鍵在於「技術中立」,「大家注意百度的官司,有贏有輸,贏的就是他自然產生、沒有主觀因素,只要是敗的他一定有主觀因素,你選擇了、你抓取了、你為特定對像提供了,都是主觀因素。」

據《南方週末》 6月12日報道,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前副司長許超表示,跟百度只提供隻言片語信息不同,今日頭條是對信息的二次加工,然後呈現出較豐富的內容,這跟法律對於搜索鏈接服務商規定的條件不符,所以今日頭條只能屬於內容服務商。一旦發生侵權,內容服務商是第一侵權人,中間服務商一旦陷入糾紛並事後證明是侵權的話,它是間接侵權,法律叫共同侵權責任。間接侵權才適用「避風港原則」。

另據《南方週末》報道,6月6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各方意見的通知。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表示,著作權法修訂草案第三稿中,有一個改變,它將第五條第二款的表述,從「時事新聞」改為「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這樣的表述或許可以消除可能的歧義和惡意的解釋。

      責任編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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