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紀委網站5日消息,日前,山西省紀委對省監察廳原副廳長謝克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中央紀委對該案查辦工作進行了督查。
經查,謝克敏在擔任山西省高平市市長、市委書記和省監察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並夥同他人貪污公款;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與他人通姦。
謝克敏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貪污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審議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克敏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謝克敏行政開除處分已按程序由山西省監察廳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簡歷:
1983.08--1984.05 在晉東南教育學院任教;
1984.05--1984.09 在晉東南行署計委工作;
1984.09--1985.06 晉東南行署教育局幹事;
1985.06--1987.07 晉城市教育局幹事、團支部書記;
1987.07--1991.06 在晉城團市委工作,歷任學校部副部長、常委、部長;
1991.06--1996.11 晉城市委辦公廳主任科員;
1996.11--2001.05 晉城市紀檢委常委、監委委員、機關黨支部書記;
2001.05--2002.01 陵川縣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
2002.01--2006.04 陵川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06.04--2008.11 中共高平市委副書記、高平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08.11--2009.12 中共高平市委書記、高平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09.12-- 2013.06 中共高平市委書記。
2013年8月起,任山西省省紀委監察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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