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中說,不少意見認為,2017年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應維持在目前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數目,即1200人,如需作出增加,也不應超過1600人。
梁振英1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報告說,就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較多意見認同提名委員會應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即有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以達到廣泛代表性的要求。同時,也有不少意見認為提名委員會可按比例適當增加議席,藉此吸納新的界別分組或提高現有界別分組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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