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在打車軟件掀起了一輪「燒錢」大戰後,交通運輸部7月17日發文規範出租車電召服務,要求各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統一接入和管理,實現電召全程跟蹤記錄。同時強調,召車信息只向空車推送,出租車駕駛員使用手機查詢或者應答召車業務的,應當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狀態下進行,電召服務收費不得違規加價、議價。
文件稱,各城市需加快推動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並與手機軟件召車服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對電召服務的完整記錄、及時跟蹤和全過程監管。
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介紹,由於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進度不一,召車軟件發展程度也不一樣,對統一接入的時間並無要求。
李志強強調,平台提供的是公眾服務運轉,對服務商將不收取任何費用,並不影響各召車軟件服務商之間的良性競爭。文件出台的目的,是要實現電召服務的可追溯,服務過程的可監管,乘客權益的有效保障。他還鼓勵手機軟件召車信息服務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技術改造。
據瞭解,該文件還要求在機場、火車站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件在排隊區攬客。鼓勵人工電話召車、網絡約車、手機軟件召車協調發展,讓老人兒童享受均等化出行服務。嚴格駕駛員終端軟件發放和使用過程中的比對驗證,防止社會車輛利用手機召車軟件從事非法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