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出台《中央國家機關紀檢巡視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制定的2014年紀檢巡視工作方案將於下半年付諸實施,將採取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的方式,每年選取若幹部門開展常規巡視。根據掌握的情況和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專項巡視。
辦法規定九方面內容
《辦法》規定了巡視工作總體要求及法規依據、巡視工作定位、組織領導、巡視組組成、巡視部門的確定、巡視內容、工作方法和步驟、巡視成果運用、工作紀律等九個方面的內容,並對工作方法和步驟作了細化,更具有實踐性、操作性。
在組織領導上,改變過去以紀工委為主的方式,成立了工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由紀工委和工委組織部共同組成,體現出工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工委落實監督責任,也為檢查機關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和機關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提供了組織保障。
在巡視內容上,把檢查瞭解部門機關各級黨組織、紀檢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作為重點,著眼於發現問題、推動工作。同時,著力檢查瞭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情況,著力發現機關紀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問題,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
每年選取若幹部門開展常規巡視
在巡視方式上,採取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的方式,每年選取若幹部門開展常規巡視。根據掌握的情況和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專項巡視。
在巡視對像上,注重「下沉一級」,把抽查基層黨組織作為重要手段,選取行政審批權、執法權等權力集中的業務司局以及掌握人、財、物管理的綜合司局黨組織,深入瞭解「兩個責任」在基層黨組織的落實情況。
在成果運用上,爭取最大程度運用好巡視工作成果,通過反饋意見、督促整改、移交線索和通報情況等形式,切實推動「兩個責任」落到實處,推動中央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內存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是黨中央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規劃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分類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以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以及處以上幹部的理論培訓。
同時,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還要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瞭解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中央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指導中央國家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以及社會穩定和老齡工作,以及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和紀委負責人的任免、考核、培訓工作。
同時,還要領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審議部級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問題,審批司局級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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