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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文匯網訊】一起發生在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清原縣法院」)的腐敗窩案在當地引發震動。
據澎湃新聞報道,清原縣和撫順市的多個信源證實,在接近兩個月時間裡,這個縣城法院的中高層幾乎被掏空:三名副院長中,兩人被帶走調查,一人目前處於在逃狀態。涉案人員還包括該院執行局局長(黨組成員)和六名庭長,目前,確定身陷腐敗窩案的該院法官達到11名之多。
據瞭解,這起罕見的基層法院腐敗窩案,其成員的涉案金額大多超過10萬元,案發之前,多人曾遭到當地市民的實名舉報。
索賄、受賄、枉法裁判、「吃完原告吃被告」、截流執行款項……諸多違法嫌疑使得這起腐敗窩案,成為司法腐敗的典型案例。
三名副院長全部涉案
接近清原法院的人士向澎湃新聞證實,從5月到7月16日,近兩個多月的時間內,清原縣法院有10名法官被檢方帶走調查,另外還有一名副院長在逃。涉案的這11名法官中,大多涉嫌受賄及枉法裁判等違法犯罪行為。
來自清原縣政府、人大等單位的多個消息源還向記者證實:涉案的11人中,包括了該院全部三名副院長以及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高巍。此外,還有刑事審判庭庭長劉俊傑、城郊人民法庭庭長譚希宏等6名庭長。
記者致電清原縣法院求證此事,其辦公室工作人員稱確有此事,並證實該院張永義和王維先兩名副院長都已經被檢方帶走調查。據清原縣法院一名退休幹部陳浩(化名)稱,另一位副院長林克俊也牽涉此案,目前處於在逃狀態。該案由撫順市檢察院負責調查,遼寧省檢察院督辦。
記者向撫順市檢察院求證,該檢察院辦公室工作人員並未否認,但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另外,當地一名律師說,該案案發不久,清原縣明鑒法律服務所的一名律師也被檢方帶走調查了,該律師有可能涉嫌介紹當事人向法官行賄。
陳浩稱,該案法官的涉案金額大多在10萬元以上。
記者綜合多個消息源的說法,最早被檢方帶走的是副院長張永義和王維先。「後邊進去的多數是一個個被進去的人咬出來的。」陳浩說,他們之間的違法行為都存在關聯。
最後一個被帶走調查的是法官喻秀文,他是該院審判監督庭庭長。他向檢察院自首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也是涉事11人中唯一主動自首的。
當地司法系統的知情人士還透露,該法院第10名法官被調查時,有當地領導曾去省裡活動,要求不要繼續查下去,繼續下去會導致整個法院癱瘓,喻秀文並不知道此事,所以跑去自首了。但這一說法,目前未得到官方證實。
多人舉報該院法官
在聽說清原縣法院多名法官被帶走調查的消息之後,大連五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洲公司」)董事長孫淑媛顯得有些高興。此前,她曾在網上發帖稱其有多起由清原縣法院審理的案件被錯判。
孫淑媛說,清原縣法院法官譚希宏在審理五洲公司與李春華(2012清民初字第00958號)、五洲公司與高和平、冀莉艷(2012清民初字第00800號)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這兩起案件時,在沒有通知五洲公司開庭的情況下,做出了缺席判決,兩起案件五洲公司都敗訴。但在認定事實部分,兩案的判決書卻稱依據「雙方當事人當庭陳述筆錄」。
據瞭解,職務為清原縣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長的譚希宏已被檢方帶走調查。
孫淑媛稱,2010年,副院長張永義、執行局長高嵬在強制執行五洲公司與動遷戶曹新會拆遷補償一案的判決時,多執行了價值約60餘萬元的房屋,並將五洲公司門市房內價值30萬元的貨物全部拉走私自賣掉。目前,二人也已經被檢方帶走調查。
清原縣個體戶趙芯因為與張姓業主的房屋樓道糾紛一案,曾經多次向當地紀委、檢察院舉報,在多次舉報無果後,趙芯在今年4月向來到遼寧的中央巡視組實名舉報了清原縣法院的多名法官。
趙芯稱,他夠買了清原縣少年宮二樓做檯球廳,而另外一名張姓業主購買了該樓的1-4樓654.97平方米面積經營體育用品。張姓業主購買該樓後,將共有的樓道進行裝修改造變成自己的營業面積,使他無法通行。
此前,縣城管部門對其下達了罰款5萬元,限期恢復的處罰決定,但處罰決定下達後便無下文。
2009年,趙芯以侵犯共有權為由將該張姓業主告到清原法院。清原法院一審判決張姓業主侵佔共有通道違法。張姓業主不服,上訴至撫順市中級法院,撫順中院判決發生重審。重審的結果是清原法院判決該張姓業主的行為合法,他不服上訴至撫順中院,中院維持原判。
趙芯在舉報材料中稱該法院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他向澎湃新聞稱自己通過朋友打聽過,「原告捨得花錢,送的錢比較多。」
據瞭解,除趙芯外,至少有四位當事人實名舉報了清原縣法院的法官。
前法官「受不了這樣的環境」轉行
此次涉案的11名法官中,該法院執行局的人最多,共有3人。這個負責強制執行該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裁定的機構,被當地人認為是該院最有「油水」的一個部門。
孫淑媛說,在判決生效後,五洲公司多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11年清民初第963號判決,讓被告徐麗歸還所欠五洲公司房款36多元,但都無結果。清原縣法院腐敗窩案發生後,其律師找到了被告徐麗,徐麗稱該執行款於2012年4月就已經被清原法院執行局的衛原濤個人收取,有衛簽字的個人收據為證。
但只有衛原濤收下31萬3千元的個人收據,沒有法院的收款收據。在法院腐敗窩案曝出之後,孫淑媛到法院問此款項去處,衛稱「已經分配給其他人了」。此前,她曾經多次找過執行局局長高嵬,目前高嵬也已經被檢方帶走調查。
此外,五洲公司與鞠寶順工程款拖欠一案從1999年至今反反覆覆,一、二審均為五洲公司勝訴,但2008年,原清原法院法官高嵬和譚希宏辦理此案,判五洲公司欠工程款31萬元,當即便要執行該公司200餘平方米門市房。
孫淑媛提出異議,並向撫順中院提出重新審理,清原縣法院執行局辦案人員趙居坤卻稱交錢就停止執行,向孫淑媛索取3萬元好處費,孫淑媛後來通過一名朋友將3萬元給了趙居坤後才停止執行。
記者在清原縣採訪時,多位律師和案件當事人稱,「看誰給的錢多就判誰嬴」是清原縣法院涉腐法官的普遍行徑。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當事人稱自己曾經給該法院的一位法官送過2萬多元,但因訴訟的另一方送了5萬元,所以他敗訴了。
一位該法院的前法官也告訴澎湃新聞因為受不了這樣的環境,他很早就轉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