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駱佳 鄭州報道)日前,河南省就《河南省旅遊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其中第三十八條提出,「旅遊者自願給予小費的,可以接受。」作為國內首個提出「可以收小費」的條例,該規定一出即引發熱議。多數民眾認為,此規定會給旅遊者帶來負擔,存在「被自願」的可能。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規定很大程度上是與國際接軌,主要指向國際、港澳台出境游,對於國內遊客影響非常小,可忽略不計。
「團費不會增加,國內並沒有給小費的習慣,國際線路本身都已經加過了。」資深導遊小李表示,2013年國家新旅遊法實施之後,小費等一些收費都不允許再單列,必須統一計算到「團費」裡。所以一些有小費傳統的國家、地區線路,旅遊社只能把這部分支出提前算到團費裡。
河南康輝國際旅行社辦公室主任劉敏表示,過去對於小費「一刀切」,一律不允許的規定,讓導遊在接待有小費習慣的遊客時,會比較為難。「以前這可能屬於一塊『灰色』地帶,這次法規明確提出來,也更加符合市場的實際情況。」
雖然《修訂草案》中明確規定必須是「遊客自願」為前提,但很多網友擔心自己「被自願」,「那我們不給,導遊肯定會不高興啊,哪裡還能好好服務。」「而且是法規規定的,導遊有理有據,遊客們不給有點不合適啊。」……他們認為,一旦形成規定,「給不給小費」可能很大程度上決定服務質量,甚至有變相脅迫索要的可能。記者就此致電河南省旅遊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草案正在公示期,並沒有確定下來,暫時不方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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