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趙勇 南京報道)9月1日,被稱作「中國版索馬裡海盜案」的長江入海口海盜搶劫系列案在江蘇省南通市中院進行了二審。
今年5月,南通市崇川區法院一審分別以搶劫罪判處馬某、張某等9名被告5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後,9名被告均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由於案情重大,9月1日的二審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此前一審法院查明,從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的兩年間,9名原為漁民的被告多次在長江入海口實施搶劫,作案方式與曾經猖獗一時的索馬裡海盜十分相似,而這些被告在實施搶劫時,也動輒稱自己是「索馬裡海盜」。這些案件中,被告人馬某參與犯罪4次,被告人張某參與犯罪5次,被告人徐某參與犯罪5次,被告人陶某參與犯罪5次,被告人於某參與犯罪5次,被告人毛某參與犯罪3次,被告人張某參與犯罪1次,被告人施某參與犯罪1次,被告人胡某參與犯罪2次,涉案財物價值28000元至200213元不等。
法院還查明,這夥人搶劫的手段主要是以海輪損壞漁網為借口,乘劃浮子筏,攔截過往海輪,並手持菜刀、鋼管、斧頭、鐵棍、鎯頭等凶器,暴力威脅船員強行登輪,打砸駕駛室門窗,控制駕駛室後展開搶劫。據瞭解,先後對「太湖6」號、「神魚7」號、「浙奉518」號、「浙嵊97526」號、「柘中27」號、「磊鑫16」號、「澄港拖2002」號等7艘過往海輪實施搶劫,索取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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