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王尚勇,馬潔銀川報道)近期寧夏出台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試行)》,其中對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將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處分,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該《辦法》中10類教師行為入列「黑名單」,包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等,違反其中行為之一的,將予以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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