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2014年9月17日,北京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香港演員房祖名批准逮捕。律師分析認為,房祖名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且根據已披露的情節看,其被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小。
今日15時許東城檢察院的官方微博發佈消息: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以陳祖明(藝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於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陳祖明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8月18日北京警方證實,香港演員房祖名和台灣演員柯震東於8月14日在北京因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位於東直門的住所繳獲大麻共計110餘克。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點在荷蘭;柯震東則有兩年吸毒史,第一次吸毒是在房祖名家中。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的龐理鵬律師分析認為,雖然房祖名認罪態度較好,但不足以判處其緩刑。因為他不存在自首情節,且吸毒時間較長,多次聚眾吸毒,從情節上看應該比此前的歌手李代沫更嚴重。如果認罪態度好,且有立功表現,可能會減輕處罰。但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才可能會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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