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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政府正式發佈規範娛樂場所經營的文件 深辦發 【文匯網訊】(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 東莞掃黃後,娛樂場所的經營及管理規範引發廣泛關注。今天,東莞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簡稱《意見》)及四份配套政策文件,其中明確了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的規範,包括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等。
昨天上午東莞市政府召開政策發佈會,正式發佈了對於娛樂性場所經營的規範「1+4政策」《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及4個配套政策文件。記者瞭解到,該文件由東莞市委政策研究室起草,該研究室經過對東莞娛樂服務場所的調研後出台了這份系列文件。與以往的政策相比,「1+4政策」體系更具體,細節更具備操作性,例如對娛樂服務場所的範圍進行了定義;對娛樂服務場所的「房、床、鎖、燈、窗、鈴、影、人、照、證」等十個方面提出規範性要求;要求場所房間、包廂內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照明燈;房間、包廂房門上安裝的透明門窗高度尺度須符合要求;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等。此外,從昨天開始,東莞開始了第三階段的「掃黃」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為期三個月。
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錫明稱,公安部門驗收合格復業累計的桑拿場所復業率20.7%;歌舞娛樂場所復業率82.3%;沐足場所復業率78.4%。東莞市委政研室方面認為,目前東莞的娛樂服務市場主體嚴重超過了市場容量,是造成惡性競爭、違法經營的主要原因。因此,將對新申辦的娛樂服務場所將通過前端介入、開辦約談等措施嚴把准入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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