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胡瑋燦 上海報道)上海市發改委日前發佈消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反價格壟斷工作辦法》將自10月15日起施行,以預防和制止上海自貿區內價格壟斷行為,保護上海自貿區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上海自貿區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
根據該辦法,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可在自貿區內受理反價格壟斷舉報和咨詢,並為舉報人保密。舉報採用書面形式並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的,管委會可以向舉報人瞭解被舉報人基本信息、舉報人是否就同一事項已向其他行政機關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情況,並根據情況告知舉報人直接與相關行政機關或法院聯繫,或依照該辦法進行甄別與移送。
管委會對咨詢人提出的問題、舉報人反映的相關事實和證據,以及通過上海自貿區內其他調查發現、接受自貿區內經營者主動報告等渠道獲得的涉嫌價格壟斷案件線索進行初步分析和甄別,並移交上海市價格主管部門。
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發改委價監局授權,依據規定對上海自貿區內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作出立案決定並開展調查,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報告。上海市價格主管部門對自貿區內涉嫌價格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中止調查、終止調查決定,並在作出有關決定之前向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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