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齊魯晚報報道,10月11日,一起「法輪功」人員偽造「酷刑迫害」圖片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犯罪嫌疑人陸雪琴、袁紹華等人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以陸雪琴為首的7名邪教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陸雪琴被判1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
早前報道:青島破獲法輪功人員偽造「酷刑迫害」圖片案
新華網青島6月3日電幾個身穿制服的人揪著中間一人的頭髮,在其指縫中夾著牙刷,手上滿是血跡;一人後背上血跡斑斑,被五花大綁著蜷縮在地上……
這是山東省青島市警方今年5月2日破獲的一起案件中查繳的照片上的情景。
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流亭邊防派出所的民警介紹,這是一起法輪功人員蓄意編造所謂「酷刑迫害」的典型案例。嫌疑人陸雪琴為首的16名法輪功邪教組織骨幹成員企圖以真人模擬演示的形式,偽造法輪功組織人員在監獄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以達到歪曲事實、散播謠言,抹黑中國形象的目的。
今年5月2日下午2時15分,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城陽區東女姑山村一住戶家中有多名不明身份人員出入,懷疑他們從事非法活動。民警依法入戶調查發現,現場已聚集了十多個人,有人用紅色液體塗在他人身上,有人躺在地上扮演被拷打者,有人高舉棍棒扮演打人者,有人按住被打者扮演幫兇,有人拿著相機在一旁拍攝……
嫌疑人袁紹華交代了案件的情況。
「5月2號我就拉著我老婆接了陸雪琴上東女姑山村去了,買了兩瓶可樂,一小瓶番茄醬,還有兩小袋番茄醬……這些材料都是用來調製假血漿的,抹在另一人身上……陸雪琴讓我站起來,然後叫我拿著木板往(那人)後背上打——假打。」
袁紹華交代,在這個「打人」現場,陸雪琴在照相。當被問到拍這些照片做什麼用時,他回答:「好像是說上網。」
警方在現場發現的證物印證了袁紹華的供述:用紅色顏料、番茄醬、可樂等調製而成的「血漿」,警棍、木板、繩索、膠帶、牙刷等刑具,用於拍攝、製作圖片的相機、電腦等設備及大量的法輪功非法宣傳品和光盤書籍等。他們還在兩張A4紙上列出了打算拍攝製作的25種「酷刑」清單,並在已經炮製完成的「酷刑」前打勾標注。
辦案民警指出,法輪功組織成員通過照片抹黑國家形象,這種形式在以前收繳的光盤和資料中就已看到過,也與近期在國內外網站上流傳的法輪功炮製的所謂「迫害」情節高度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