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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發佈帶立法性質文件將被禁止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0-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本網綜合報道,《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在28日發佈。四中全會決定文件,由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決定強調,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決定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

決定稱,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聚焦四中全會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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