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深圳交警偵查大隊在海關協助下,查辦一起群體危險駕駛案,查扣麥凱倫、法拉利、蘭博基尼、GTR等嫌疑車輛13台,帶回12名涉案嫌疑人進行調查,並對12涉案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南方日報報道,根據警方查扣的超跑上的行車記錄儀顯示,在沿江高速上,這些跑車競速時行車速度超過251km/h。警方表示,該案是深圳交警查處的規模最大、涉案人數最多、潛在危險最大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記者查閱國內相關資料,這在國內飆車案件也實屬罕見。
飆車團伙是一批中老年港籍人士,其表示,香港路窄出發嚴,而深圳道路又平又寬又直,飆車感覺很刺激舒服,但沒想到這邊法律也會這麼嚴厲。
首查7輛跑車沿江高速飆車
11月6日中午,深圳交警偵查大隊接報警:「有多輛跑車在深圳沿江高速以近300時速飆車,嚴重威脅過往車輛安全」。
交警偵查大隊立即派員展開調查。
民警調取了相關視頻,通過視頻跟蹤發現:7台僅掛有香港車牌的車輛於11月6日12時30分前後從沿江高速前海收費站進入沿江高速,群體高速行駛前往廣州方向。
從監控視頻畫面可見,這批車輛在持續高速相互追趕,任意變道、穿插。
初步測算,該群跑車在西鄉至東寶河段平均時速是195公里/小時左右,具體均速及最高時速正在進行司法鑒定中。
在深圳轄區30.5公里的道路上,有30個攝像頭全程記錄了該群跑車的行駛過程。
深圳交警偵查大隊立即啟動查處飆車應急預案,及時通知高速公路公司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並組織警力對該批車輛進行布控查緝。
次日8輛豪車上演極速驚魂
11月7日上午,警方又接到2位市民報警:「廣深沿江高速寶安到福永段往廣州方向,有香港牌的豪車以超200公里時速飆車。」
經警方調查發現,有8台僅掛有香港車牌車輛,於11月7日11時0分前後,從沿江高速前海收費站,進入沿江高速,群體疾馳前往廣州方向。
記者從沿江高速的監控視頻以及警方查扣的跑車內的行車記錄儀上看到了飆車畫面。這批車輛一直在持續高速競駕,穿插變道,你追我趕,交替領跑。
警方初步計算該批跑車在深圳段的平均時速是214公里/小時左右,具體均速及最高時速正在進行司法鑒定。可以形象描述:該批跑車僅用7分多鐘從深圳南山到達東莞地界。
海關協助查獲飆車團伙
飆車團伙落網得力於海關的攜手。
按照深圳市「深圳法治通城」行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為加強粵港兩地牌車輛管理,深圳市交警局與深圳海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粵港兩地牌車輛的違法行為,開展了代號為「攜手」的聯合整治行動。建立了信息交換聯動機制和協查機制。
截止11月12日共查獲12輛車、13人。其中之前查獲的11人已經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今天(11月12日)下午又有1車2人歸案,交警偵查大隊正在對2名當事人進行調查。
據調查,該批車是申請了一次性臨時來往粵港小車及駕駛人入境,辦理了紙質的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有效期11天),入境後停留不得超過7天。
記者在昨日深圳交警偵查大隊辦公樓前,見到11輛超級跑車,其中有3輛GTR,3輛法拉利、3輛邁凱倫,1輛蘭博基尼。
這些豪車一字排開引起記者們驚歎,每一輛跑車具體多少車價,連辦案民警也不清楚。
【未來舉措】交警將繼續開展「治飆」打擊行動
深圳「法治通城」行動開展以來,深圳交警組織偵查大隊牽頭打擊飆車案件,成立「治飆」專案組,制定了飆車打擊應急預案,形成了快速反應機制。
自4月份以來,深圳交警整治了一批重點非法改裝機動車門店,所謂的「汽暗投明」汽車改裝公司被一窩端掉。在全市檢查修理門店600餘家,暫扣100餘輛涉嫌非法改裝機動車。
目前,警方重點打擊了寶安、鹽田三洲田、龍崗等飆車易發路段的飆車違法行為。
深圳交警表示,目前深圳市飆車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飆車警情大幅下降。
【大喇叭】
警方呼籲市民繼續提供飆車線索
警方正在尋找更多目擊這一危險駕駛事件的司機和市民,還原具體的事實經過。
警方希望於11月6日12時30分至13時0分和11月7日11時0分至11時30分正行駛在廣深沿江高速的機動車駕駛人或乘客和警方聯繫協助警方調查事情的詳細經過。
專案組聯繫電話:0755-84457387。
【親歷者說】
跑車飆過,好視力也看不清車牌
報警人張先生表示,事發當日,他駕駛一台商務車行駛在沿江高速深圳機場路段。
「當時我的車速是100公里每小時左右,突然一輛飛馳的小車在我的左邊『唰』地衝了過去,還沒反應過來,右邊又一輛『唰』地衝了過去,接著第三輛、第四輛嗖嗖嗖的過去。」
張先生表示,當時他的車就在晃動,第四輛橙黃色的小車過去時,距離他的車最多不到20厘米。「他們的車速應該將近300公里每小時,非常快。」
「他們簡直就是在飆車,你追我趕的。我的視力是5.2,我想看他們的車牌號碼都看不清。我當時嚇得全身都軟了,要是給他們撞到就完了,肯定是車毀人亡,非常恐怖。」張先生稱。
報警人王先生認為,該群跑車簡直把公路當成賽車場,你追我趕,左右穿插,周圍那麼多社會車輛,有大巴車、貨車、石油油罐車,十分危險,完全置別人的安全不顧,希望警方嚴厲打擊。
【當事者說】
香港路窄處罰嚴沒想到深圳路寬處罰也嚴
警方介紹,目前接受調查的12名競速駕駛案嫌疑人年齡在36歲至62歲之間,都是港籍。
深圳交警介入調查此案後,飆車團伙成員周某接受了警方調查,並在警方勸說下,昨日以不出面形式,接受了南方日報等媒體記者的採訪。
周某自稱不懂普通話,平時一批香港朋友聚會時,說起深圳建成的沿江高速路面不錯。於是相約去珠海自駕游,周某承認參與了11月7日那次飆車。
有記者問其飆車爽不爽,他表示其實清楚剎車的,但記者說你的速度很快,他說速度才百多公里每小時,但記者追問說監控顯示不止這麼多時,他陷入沉默。
有記者問知不知道有高速限速規定,他說不清楚,很少從香港上來深圳。經過此事後,周某表示非常後悔沒有清楚瞭解內地相關嚴厲的法律,並表示感謝警察教育他。
另外一些飆車團伙成員向警方表示,香港道路較窄,限速較低,處罰嚴格,聽說沿江高速路「又寬又直又平」,於是申辦了一次性臨時入境行駛證,感受下駕駛樂趣,體驗下「巔峰感覺」,感覺「很舒服」、「很刺激」。
【管理者說】
高速公路管理者:
從沿江高速未開通就有人飆車了
沿江高速公司副總經理李明輝昨日接受記者採訪稱,廣深沿江高速飆車現象,其實自從去年沿江高速正式對外開通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幾乎每週都存在飆車,一般8輛到10輛。
「沿江高速正式對外開通之前,就有一些車輛從缺口上高速路後飆車。」李明輝介紹,在發現飆車問題後,沿江高速公司即刻向交警反應,要求配合調查取證。
李明輝稱,其實飆車給收費站場站和高速路沿線以及路上交通都帶了不小危害。「有些飆車的玩起漂移。他們入了收費站之後,會一字排開,同時出發,最快時速超過300km/h,這樣在車流中交錯蛇形穿行。一旦發生事故不堪設想。「
據瞭解,廣深沿江高速是2013年底全線開通的由深圳前海至廣州的高速公路,雙向8車道,目前,日均車流量雙向8萬輛。
全程89.14公里,深圳段30.591公里,深圳段99.7%屬於橋樑道路,70%在海面。由於海面橫風較大,該高速公路限速最高時速100公里每小時。
車輛在高速行駛情況下更容易受到海風側向風的影響偏離行駛車道,一旦失誤,會飄離原車道墜入海中,不光會威脅海中輪船,也對墜海車輛及時施救造成極大困難。
【飆車危害】與死神拔河的危險行為
深圳市民印象最深的2011年526重大交通事故陰影尚未抹掉,這次沿江高速團體飆車又給道路安全敲響警鐘。
根據記者整理飆車案材料和警方介紹,飆車極其容易造成車禍與死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競速飆車,無異於與死神拔河,飆車極易導致交通事故,且一旦發生事故,大多導致重傷或死亡。」一名負責交通事故案件的警方人士稱。
飆車影響行車秩序,妨害交通安全。高速行駛或高速蛇行,嚴重影響周邊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甚至改變其他車輛行車方向.導致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飆車製造噪音,夜半擾民。飆車的引擎發動、剎車所發出噪音影響了社會的安寧,夜半干擾人們正常休息,甚至引起民眾恐慌。
飆車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逃避交通監管。深圳交警專業人士介紹,在深圳,大多飆車車輛為非法改裝車輛,非法改裝車輛違反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通過非法手段通過機動車年審,在年審過程做手腳,逃避交通監管;非法改裝車輛大多不依法登記,造成車禍與死傷,容易逃逸,妨礙交通秩序的管理,增加偵查破案的難度。
【法律後果】
港籍飆車團伙或將面臨「危險駕駛罪」的處罰
2011年5月1日起,我國《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險駕駛罪」正式實施。「危險駕駛罪」設定了兩種情形: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俗稱「飆車」;另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這意味著飆車和醉酒駕駛不再是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而是一種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深圳交警偵查大隊二中隊附中隊長龔黎分析,該案適用於追逐競駛的規定,追逐競駛的量刑,在行為上,需要有兩車以上的,而此案情節惡劣,因為它是超高速行駛,有時速度已經超過沿江高速限速100公里每小時的兩倍以上,參與人員和參與次數多,距離長,僅深圳就有30多公里,而且這種追逐競駛多次給普通車主帶來威脅和恐慌,而且,競速時沿江高速車流大,穿行時潛在危險非常大。
此案涉嫌飆車團伙成員都是香港籍,在量刑定罪時是否會有不同呢?龔黎表示,沒有區別。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警方現已對相關涉案嫌疑人全部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背景】中老年飆車團伙實屬罕見
沿江高速團體飆車案發後,又讓媒體想到「5•26」重大交通事故。
2012年5月26日凌晨3時08分許,侯培慶駕駛的紅色GTR跑車在深圳市濱海大道由東往西方向超過限制速度行駛至僑城東路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的兩輛出租車發生碰撞,造成其中一輛比亞迪出租車起火,導致該車內3人當場死亡。侯培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該事故因為事後輿情處置過程引起全國媒體和公眾關注,此後,深圳交警加大了飆車打擊力度。「6.7」飆車案就是此後嚴打的一起飆車案件。
在2013年6月7日23時許,深圳市交警局在寶安區寶興路段當場抓獲陳國洪等5名涉嫌追逐競速(飆車)的違法犯罪嫌疑人,查扣追逐競速車輛4輛。經調查,當日參與追逐競駛的嫌疑人已觸犯《刑罰》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對現場抓獲的5名嫌疑人立即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並對逃逸的另有2人辦理網上追逃。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和記者瞭解,深圳飆車群體使用的車輛主要分超級跑車和改裝車兩類,而飆車群體主要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主要飆車地點在三洲田、沿江高速和濱海大道等地。此案出現的沿江高速飆車團伙全是來自香港的中老年人,最小的36歲,最大竟已達到62歲,可見為了追求速度快感上演「中老年版頭文字D」,不顧大陸法律懲處和社會危害。偵辦此案的馬警官表示實屬罕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