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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捏造「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獲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1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曾涉及「『情婦』舉報公安分局局長」、「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等謠言的網民傅學勝誹謗案昨日宣判,被告人傅學勝以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九個月。傅當庭表示上訴。

網民:官司打輸 編造網帖

2013年8月,上海警方通報稱,一則關於上海金山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馬某貪污受賄20多億、擁有60多處房產、包養10餘名情婦,並殺害企業家黃某的信息在互聯網上迅速傳播。上海警方確認是謠言後,鎖定了網民傅學勝。

傅學勝,男性,48歲,江蘇省東海縣人,上海雷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人代表。

據警方資料,傅學勝曾供述,2013年8月9日,他在公司瀏覽境外網站時看到幾篇帖子,內容分別是上海市人大代表黃振被老婆或情婦謀殺,當時跟帖和轉載不多。

傅學勝稱,由於自己和黃振的裝潢公司打官司輸了,想通過對這篇帖子的潤色,吸引眼球。「之後我就想到了黃振的公司在金山區,並且查到金山區的公安局長叫馬淮海,於是我就在國內的網站通過谷歌搜索關鍵字『馬淮海』,找到了幾篇關於『馬淮海』的內容。」

傅學勝將黃振被謀殺帖子,和金山公安局長「馬淮海」被人舉報及包養情婦為其生子的帖子,捏合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編造的一些內容,整理成文,發表在境外網站。

2013年8月19日,傅學勝被抓,隨後被刑事拘留。

此外,傅學勝還涉嫌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等事件。其辯護律師郝俊波表示,傅學勝並非社交媒體上的「大V」。他的涉事言論中,多數發自境外網站,少數發自國內網站。

傅學勝的哥哥傅學義對南都記者表示,其家人認為傅發表誹謗帖的證據,尚不充分。

律師:發帖多數不是原創

2014年9月12日,傅學勝案在上海市閘北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昨日,該案第二次開庭。

閘北區檢察院起訴書稱,傅學勝於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間,捏造、損害徐艷、關永健、夏明、侯偉、張琴、王玲、馬淮海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起訴書稱,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傅學勝的供述和辯解,被害人徐艷、關永健、夏明、侯偉、張琴、王玲、馬淮海的陳述,證人張文璽等人的證言,新浪微博工作情況、情況說明等書證。

檢方認為,應當以誹謗罪追究傅的刑事責任。

傅學勝的辯護律師王少光和郝俊波認為,傅所發的帖子多數不是原創帖,而是轉帖。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案件管轄權、涉事帖子作為證據的合法性、被告人供述作為證據的合法性問題,進行辯論。

庭審現場,傅學勝情緒激動,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或未正面回答,或予以否認。幾次發言,遭到打斷。他並未有認罪表現。

法院:構成誹謗罪

法院駁回了律師提出的多數辯護意見,當庭宣判。傅學勝以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9個月。法院審理查明,傅學勝於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期間,採用捏造損害被害人徐某、吳某某、馬某某等多人名譽的虛假事實等手段,在信息網絡上予以散佈,從而引發網民累計達數十萬次的點擊及大量跟帖、負面評論,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傅學勝捏造虛假事實,並通過網絡予以發佈,情節嚴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構成誹謗罪。

2014年4月17日,與傅學勝類似的網絡推手秦火火案宣判。法院判決其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3年。

[回顧]

「非洲牛郎門」

2013年1月初,中石化捲入「非洲牛郎門」風波。傅學勝發帖稱,安捷倫科技新加坡(銷售)私人有限公司在中石化的一次項目招標中,利用「牛郎」色誘招標方中石化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的一名女處長,最終中標並從中謀利40萬美元。

      責任編輯:陳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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