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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檢察官開煤礦15年牟利逾億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今年9月30日,河南鄭州煤礦老闆徐萬年終於收回了350多萬元的部分股權轉讓欠款。此前他已為一筆涉及幾千萬元的股權糾紛追討近10年,並實名舉報欠款人4年。其舉報對象,是其所在煤礦的大股東張志友。張的另一身份,是河南周口市檢察院原檢察官。

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65歲的張志友,1989年從部隊轉業至周口市檢察院,1995年起擔任檢察官,之後歷任該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民行處副處長。到2010年平安退休時,張志友在檢察院工作了21年,亦當了15年煤老闆。在他的朋友圈裡,他對自己的官方身份少有避諱,是出名的「億萬官老闆」。

官方身份少有避諱

今年9月30日,通過鄭州市中院強制執行,徐萬年終於收回350多萬元的部分股權欠款。徐萬年稱,這幾年自己為舉報張志友東奔西跑很不容易,但會一直堅持討債維權。

據京華時報記者調查,張志友入股煤礦始於1995年。他出資25萬元,在平頂山西區購入平頂山市石龍區大莊工業煤炭公司三礦。其時,他在周口市檢察院已工作6年。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該礦法定代表人是史鳳麗。史是張志友的妻子。在他的手裡,這家煤礦一直經營到2005年,之後轉賣。

「大家都心知肚明,煤礦的實際經營者是張志友。」曾在該煤炭公司工作的多名員工稱。員工周明(化名)說,當時煤礦的生產經營,基本都是由張志友負責,史鳳麗多負責行政和財會方面事務。

這家煤礦在周口市外180公里,其經營地域包括周口。業務夥伴包括周口市電廠。員工李志(化名)稱,到2005年,張志友將煤炭公司賣掉後,周口市電廠還欠其500多萬煤炭錢。張志友多次向電廠討債,但電廠一直拖欠。2010年,電廠多次前往周口市檢察院舉報張志友經商問題,並稱所賣煤炭多是劣質煤,發熱量不高。此舉報後不了了之。

張志友買礦之初,煤價並不好,出售價格在15元一噸左右,之後幾年漲幅也不高,「因為煤價低,張志友剛開始賠得挺慘的,賠了五六年後才開始發大財。」周明回憶,賠本時,公司常有債主上門討債,張志友的妻子史鳳麗還因此找了份副業。

到2002年開始,全國煤炭大幅漲價,最高漲至1000多元一噸。周明說,張志友的煤礦實際每年生產20多萬噸。「張志友就是在2002年到2004年間發的大財,至少賺了幾千萬」。當時,張志友也並不避諱自己周口市檢察院檢察官和反貪局副局長的身份。

2005年初,張志友以3000萬元的價格,將平頂山市石龍區大壯工業煤炭公司三礦出售。這是他當年買入價的120倍,不算該礦10年經營巨額所得,光這次轉賣,他淨獲利2900多萬元。

二次買礦糾紛不斷

2005年9月,張志友再次買礦。該礦是位於鄭州西南部的鄭州市梨園河煤礦一礦(下稱梨園河煤礦)。出讓此礦的礦老闆,即是此後因股權糾紛與之纏鬥近10年的徐萬年。

「當時我並不知他是反貪局領導,只知道是在平頂山賺了大錢的礦老闆。」徐萬年說。

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顯示,2005年10月10日,張志友出資1705萬元購得鄭州市梨園河煤礦一礦60%的股權。不久,張志友一次性向徐萬年支付了1225萬元股權轉讓款。徐提供的打款證據顯示,這筆錢從張志友私人賬戶直接轉出。「剩下的480萬,張志友一直拖欠。」徐萬年稱,他同時保留了該礦少量股權。

同年,根據河南省整頓中小煤礦的相關規定,這家小煤礦必須進行整合。

2005年11月,梨園河煤礦與鄭煤集團整合改制為鄭州煤炭工業(集團)和協公司煤業有限公司(下稱和協煤業)。鄭煤集團以無形資產、技術安全管理形式入股,名義占股51%,該礦的年設計生產能力由9萬噸改造為30萬噸。

張志友所佔股份名義上降至20.3%,但他仍是和協煤業以個人名義入股的最大股東,也是該礦的實際控制人。2006年至2010年,張志友一直擔任總經理、董事長等職。整合協議書顯示,張志友的妻子史鳳麗亦是該礦股東,擁有9.1%的股權,擔任財務主管。

徐萬年說,在張志友經營和協煤業5年間,其股權未獲分紅。

2011年6月,張志友與鄭煤集團解除整合,改與鄭州神火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二次組建,更名為鄭州神火金源礦業有限公司(下稱神火礦業)。在此次重組中,原股東徐萬年的名字未出現。「我在和協煤業4.9%的股權莫名其妙被蒸發了。」隨後,徐萬年從鄭州市二七區工商局發現,「股權被張志友侵佔」。徐萬年因此起訴張志友等人,此案將於下月在鄭州二七區法院開庭。

2011年12月,張志友再次將煤礦轉賣。他將自己與妻子史鳳麗在神火礦業的32.3%煤礦股權轉賣,一名辛姓煤礦老闆接手。據知情人透露,轉讓款為3000多萬元。

到齡退休平安落地

因股權轉讓款及股權糾紛未了,張志友與徐萬年兩個礦老闆之間的糾紛一直持續。

2010年7月,徐萬年等人前往和協煤業討債,期間被史鳳麗攔住。徐稱,當時史稱「煤礦是自家所有,一分錢也不分給」。在雙方爭論中,史公開說,丈夫張志友是周口市檢察官。徐萬年稱,這是他第一次知道張志友的另一重身份。

這個身份,給了徐萬年解決事情的另一個方法,他開始向周口市檢察院舉報,以促成糾紛解決。

徐萬年從周口市檢察院證實,張志友確為周口市檢察官。「當時是監察處的處長接待的我們,並當場表態將調查張志友違紀經營礦場一事,但之後一直無回復」。此後,徐萬年開始長達4年的實名舉報。

徐萬年算了一筆賬,從2005年到2011年,根據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採礦許可登記,張志友所在的和協煤業年生產規模是30萬噸,當時煤炭價格最低是400元一噸,「粗略計算,5年來,張志友至少賺了1億。」一知情人從側面證實了這個說法,「張志友妻子曾說,在和協的那幾年,每年毛收入就過億。」

2011年,徐萬年與張志友矛盾激化,堵門討債,阻止張志友所在煤礦銷售原煤,雙方發生衝突,導致幾萬噸原煤無法出售。當年4月,在鄭州市馬寨政府、派出所和鄭州市二七區公證處的監控下進行原煤銷售,6.4萬噸原煤共售得約1800萬元。根據協議,張志友向馬寨鎮政府繳納700萬元保證金用於支付股權糾紛款。徐萬年於今年9月通過法院強制執行取得其中部分款項,但其股權分紅一事仍未履行。

在張志友當煤礦老闆的年月,其官場生涯也一路平順。

官方履歷顯示,他1989年10月轉業至周口市人民檢察院,1990年1月任副科級助檢員;1994年1月,任反貪局偵查一科科長;1995年6月任檢察員;1997年8月任反貪局副局長;2001年4月任民行處副處長;2007年6月,接近退休年齡的張退居二線,被免去民行處副處長職務;2010年5月退休。

涉嫌多起違規經營

據瞭解,張志友所在的和協煤業為地下作業,採礦難度較大,原和協煤業員工孫麗(化名)透露,張志友涉嫌瞞報兩起塌方死亡事故。

孫麗說,2010年1月和3月間,和協煤業發生兩起塌方事故,每次導致一人死亡。張志友將遇難礦工屍體運到殯儀館後,與死者家屬私了。

10月31日,當年事故中兩名死者的家屬向京華時報記者證實了私了一事。家屬們稱,擔心上報後獲得賠償週期長而同意私了。

據知情人透露,兩名死者的家屬均獲得60萬元左右的賠償。如果走正常程序,除支付賠償外,和協煤業還要向安監部門和鄭煤集團繳納罰款,張志友等人還會受到處分。

張志友同時涉及一起私制假章案。

2010年10月3日,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對鄭州火車站地區偽造印章案立案偵查,調查發現張志友所經營的和協煤業亦與此事有關。

根據鄭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檢查分局站文件和河南省煤炭工業局文件上的「鄭州市梨園河煤礦」印章印文與樣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蓋印的。張志友用此私刻的假章,成功向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延續採礦許可。今年8月,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偵查發現,張志友通過私刻假章獲得許可證後,多次購買雷管炸藥。

火車站公安分局相關人員表示,從2010年至今,一直未能聯繫上張志友。因調查取證難度較大,致辦案時間較長,該案件仍在偵查中。

官方稱已行政降級

今年11月4日,面對再次實名舉報的徐萬年,周口市檢察院監察處李處長表示,自2010年7月徐萬年舉報後,周口市檢察院即著手調查,於當年9月20日公佈調查結果。其出示的周口市檢察院(2010)第113號決定稱:張志友在退休前,身為檢察人員,經商辦煤礦,損害周口市檢察機關形象,對張志友進行行政降級處分。

對於行政降級到底降到什麼級別,這份處理決定沒有寫明。徐萬年和律師就此多次追問,李處長也沒有透露。

李處長稱,舉報人所反映的張志友疑涉嫌偽造印章騙取採礦許可證及購買雷管炸藥和瞞報死亡事故等事件,因發生地在鄭州市,由案發地相關單位調查處理。「若確定張志友有新的違法犯罪情況,我們會根據法院提供的材料,再對其進行撤職等嚴厲處分。」

11月6日,在張志友登記的戶籍所在地,京華時報記者未見到張志友本人。房內的居住者稱是張志友的親屬,確認該處為張志友的房產,但張志友已多年不住該處,不知道他的行蹤,也無法聯繫。昨晚7點多,在多次撥打張志友的手機未獲接聽後,一名男子接聽了京華時報記者的電話,稱他是張志友,但未接受採訪。

      責任編輯:An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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