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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傳媒總裁沈顥被捕 涉案超百萬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繼21世紀網總裁劉冬、理財週報發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後,備受關注的21世紀報系新聞敲詐案又有最新進展——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副總裁陳東陽、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樂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據《現代金報》報道,在檢察機關的批捕罪名中,沈顥領導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週報3家媒體及8家運營公司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犯罪;同時,43歲的沈顥還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個人犯罪。

沈顥承認自己領導、參與收取企業「保護費」

警方介紹,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週報系21世紀傳媒旗下財經類媒體,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廣泛影響力,與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公關公司相勾結,指使媒體記者通過各種途徑主動挖掘、采編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負面信息,並利用上市公司、IPO公司對股價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關產業公司商譽受損的恐懼心理,以發佈負面報道為要挾,迫使上市公司、IPO公司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收取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的「保護費」。

對於下屬媒體的涉嫌犯罪行為,沈顥承認自己不僅是默許,更是領導者、支持者、協調者和參與者。

警方查明,在沈顥執掌21世紀報系期間,上述行為成了重要的盈利模式。而在龐大的利益鏈中,沈顥是實際操控者:一是通過制定高額考核指標,要求下屬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道、理財週報3家媒體利用負面報道和「有償不聞」的方式逼迫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合作」、收取「廣告費」。二是親自參與重大「合作」事項的決策,對於21世紀經濟報道的重要客戶,直接指使相關主編刪除負面報道。

警方調查還發現,在刪稿遇到阻力時,沈顥對拒不執行刪稿指令的主編進行調離;在采編、經營部門因利益衝突時,通過提高采編部門收入,保證其按要求撰寫並刪除相關負面報道。

警方初步查證,沈顥等人利用上述方法,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與21世紀傳媒旗下3家媒體的8家運營公司簽訂廣告合作協議,涉嫌勒索資金共計2億余元人民幣。

涉嫌利用職務牟利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警方透露,在擔任21世紀報系發行人和21世紀傳媒總裁期間,沈顥利用職務便利,在財務報銷、下屬公司註冊地選定等諸多環節存在涉嫌犯罪行為,目前查證的涉案金額累計達100餘萬元人民幣。

2006年,21世紀傳媒以市場化運作後帶來了巨大收益,沈顥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極大,遂與公司高管多次商議提高收入。

陳東陽、樂冰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關證據均證實,在未得到21世紀傳媒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沈顥與其他公司高管採取虛構業務招待費、使用虛假的個人消費發票報銷等方式,侵佔公司資金,為自己增加了收入。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2006年到2009年,沈顥等人用這種方式共套取公司資金200餘萬元。其中,沈顥領取70餘萬元。

在檢察機關的批捕決定書中,沈顥涉嫌的另一個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010年前後,21世紀傳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戶上海某經濟園區,並成為園區內的稅收大戶。2011年,公司財務總監樂冰按照沈顥的指令,以撤離註冊園區為砝碼,要求經濟園區給予公司高管個人好處費。

「21世紀傳媒的高管提出這一要求後,為了留住企業增加開發區的稅收,沒辦法才同意進行獎勵。」相關經濟園區負責人俞某某證實。

警方查明,該經濟園區於2011年、2012年分別給予20萬元人民幣現金,共計40萬元,沈顥與樂冰各分得一半。沈顥還特地關照樂冰向經濟園區索要獎狀,以「獎勵費」的名義掩蓋收錢事實。此後,沈顥沒有再提出將企業搬離園區,也不再要求為企業向園區爭取優惠政策。

獄中反思

「一種撕裂感至今令我淚流滿面」

據警方介紹,從9月25日被帶走接受調查至今,在監視居住的這段時間裡,沈顥進行了深刻反省。

「有一種強烈的撕裂感,至今讓我痛苦不已、淚流滿面。」拿起紙和筆,回首20餘年的從業道路,曾寫出「總有一種力量它讓我們淚流滿面」的沈顥,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

「回顧40餘年的人生道路,我有過美好的理想和追求,並獲得了驕人的榮譽和社會地位,而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

1992年,沈顥進入南方報業工作。一直懷揣新聞理想的他找到了盡情表達的機會,「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唯有嘗試,才能生存」……意氣風發的文字傾訴著媒體人的情懷,也吸引了眾多青年人投身新聞事業。那時,在他眼裡,「一張紙很小,但一張報紙很大;個人很渺小,但一個媒體人使命神聖。」

「凡正義的必是我所追尋的,凡愛心的必是我所自願的,凡良知的必是我所認同的。」沈顥認為,自己背棄了這一信念。

曾自批自借公司錢款讓家人出國

他還交代,他曾經採取自批自借的方式,讓助理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出外匯,用於家人的出國或留學費用;收受索取下屬公司註冊地給予的好處、利用虛假發票報賬獲利,累計涉案金額已超100萬元。

「始以小惡,無傷大雅,日積月累,終成大患。」這是沈顥的深切感悟。在訊問中,每次提到同事家人,依然一頭長髮的沈顥總會淚流滿面,說出一連串的對不起。

「莫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既失,後悔莫及。」此刻,沈顥手中的筆更像一把解剖內心的手術刀,告誡那些有著和他類似僥倖心理的同行「以我為鑒,時時觀照,迷途知返」;期許堅守理想的同行持之以恆。「更希望推動媒體業進行一場大變革,只有解決好媒體社會價值主體與商業價值副體的關係,媒體業才能繼續維持道德基準線的角色,成為社會的有益部分。」

「我知道,那些我仍然相信的力量,終有一天,將帶領我穿越贖罪的火海抵達真實的初心。」沈顥眼眶濕紅,再度落淚。

沈顥承認「每年收入近200萬元」

執掌21世紀報系後,沈顥帶領團隊開疆拓土。2010年證券市場IPO重啟,沈顥從中嗅到了商機,但也就此帶領21世紀報系走上了一條利用負面報道和「有償不聞」的斂財之道。

沈顥說,自己還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認為既然是行業內比較普遍的行為,就沒有充分反省這種行為的惡劣性質。「無論是利用負面新聞,還是利用有償沉默謀取經濟利益,都是對媒體社會公器的玷污,是一種犯罪行為。」

「近年來,我每年的收入接近200萬元,在物質方面早就衣食無憂了,然而我依然沒有克制住自己的貪慾,沒有抵擋住各種誘惑,把手中的權力當成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和資本。」

據警方介紹,2012年,沈顥的家人要去美國,適逢公司其他高管也要赴美國出差。於是,沈顥要求助理以他的名義一起訂機票,之後將機票改為家人的名字,並將機票費用以其個人因公出境的名義報銷。

      責任編輯: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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