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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回應「泛民」接力查特首:很有想像力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評社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之間的商業協議被泛民緊咬,繼公民黨議員毛孟靜之後,工黨議員何秀蘭昨日再次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相關事宜。代表特區政府出席立法會大會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時指,議員運用了相當充分的「想像力」,行政長官已經嚴格遵守財產及利益申報的相關制度,因此,政府再一次表態反對相關動議。多位建制派議員則認為,泛民在無新資料及新證據的情況下,仍接力提出引用特權法查特首,不外乎為打擊港府管治威信,兼企圖將立法會變作「倒梁」的工具。

毛孟靜早前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授權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有關事宜,該項動議在10月17日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以及立法會11月6日的大會會議中先後被否決。而民主黨議員何俊仁亦提出過類似的口頭質詢,港府亦已派出官員回應。

11月19日正逢失落免費電視牌照的香港電視在網上開台,何秀蘭昨日再次在議案中提出引用特權法,委任專責委員會以調查梁振英在否決向香港電視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一事中,是否因涉入此次UGL事件的企業DTZ Japan構成利益衝突等。何秀蘭所引據的理由為,DTZ Japan與本港某地產集團有商業來往,而該集團與本港某免費電視台有商業聯繫,因而懷疑香港電視失落免費牌照或因特首與相關企業存在利益關係。

出席大會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就表示,已多次在立法會中就相關事宜作出回應,亦再一次代表特區政府反對該項動議。林鄭指出,何秀蘭用了相當充分的想像力去演繹一份屬於商業安排的協議,並引申出來一些沒有理據的指控及扣連事項。

林鄭重申,特首與UGL簽訂的「離職協議」,純粹是不競爭協議,相關持份者已知悉該份「離職協議」,不涉及所謂「秘密付款」,特首從來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她還指出,行政會議有一套嚴謹的利益申報制度,行政長官已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和制度。

民建聯議員暨行政會議成員李慧瓊表示,民建聯對於立法會一個月之內需兩次處理特權法感到極度失望,泛民議員並無任何新資料及新證據,只為將立法會變作公開法庭以達到「倒梁」的目的。她重申,特權法乃立法會的「尚方寶劍」,若非重大失職或公眾利益嚴重受損等情況,則不應引用,此外,根據《基本法》的設計,立法會亦非適合的憲制單位對特首進行調查,相關工作應交由終審法院進行。

李慧瓊還表示,泛民欠缺表面證據,又對事件無限延伸,僅憑推論與猜測便動議引用特權法,進一步打擊港府管治威信,亦將賠上立法會的聲譽,「有疑問可以問清楚,無須動用特權法。」

泛民議員此前曾反對引用特權法全面徹查「占中」。民建聯議員陳恆鑌指出,泛民當初反對引用特權法時聲稱,擔憂加劇社會對立,擔憂立法會變成「FBI」,以及擔憂議員充滿政治偏見與預設推論難以客觀調查等,而以上理由均適用於反對此次何秀蘭所提的議案。

經民聯議員張華峰就表示,不應事事都從陰謀論角度出發,否則,其他議員亦可懷疑,泛民選擇香港電視開台時提出相關議案,是否因收受利益為該電視台造勢。

但泛民陣營的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就表示,港府針對佔領事件多次強調「法治」,特首應藉此事件接受調查,彰顯法治,否則,民眾「條氣唔順(心中不忿)」。毛孟靜則揚言此事將「沒完沒了」,並聲稱或會尋求彈劾特首。

      責任編輯: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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