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非法「佔領中環」進入第58天。24日,法庭執達主任、有關禁制令申請方律師代表到旺角被示威者佔據的區域張貼禁制令。24小時內,執達主任在警方協助下,將隨時行動移除障礙物。
據中新網報道,此次張貼禁制令從當天下午2時20分左右開始,至3時許結束。在示威者設置的10多個路障上,張貼了20多份中英文版的禁制令。
見到張貼禁制令,有市民鼓掌歡呼「好呀!好呀!」。路邊的交通限高桿上,還有人貼上了「支持警察全力清場」、「衝擊法治全民討厭」等標語。80多歲的印先生表示,「佔中」者唯恐天下不亂,既浪費公眾資源,又影響社會秩序,應該早日撤離。
當天張貼的禁制令指,被告人不得佔據介乎亞皆老街與登打士街之間的彌敦道各部分,以致阻礙或堵塞車輛在該地區正常交通運行;不得樹立、搭建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設立帳幕、帳篷、柵欄、路障,或其它構築物或障礙物,或作出其它作為,以致阻礙或堵塞車輛在該地區交通運行;不得妨礙或干擾或作出其它作為以阻止各原告人及其代理人執行該禁制令所規定的清除及清理障礙物的行動。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指,高等法院在裁決中作出數個清晰指示,包括授權執達主任以合理步驟清理障礙物,有需要時可向警方尋求協助。裁決也授權警方協助執達主任,包括作出拘捕和移走障礙物。阻礙執行禁制令者被捕後,會盡快送交法院處理。
自「佔中」人士霸佔旺角部分道路以來,該區衝突不斷。香港警方指其為「高風險地區」、「步向暴亂邊緣」。警方10月17日曾清除示威者在旺角設置的非法路障,但示威者當晚發起報復反擊,大批人群在旺角聚集,驅趕汽車、衝擊警察、拆毀公物、部分路段恢復通車不到1天就再次被堵。
10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旺角多個路段,但示威者們藐視禁制令拒絕撤離。
禁制令是法院發出的嚴肅命令,任何人都必須絕對尊重和遵從。如果阻礙禁制令執行,可能觸犯蔑視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