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南日報報道,記者從衡陽市中級法院瞭解到,今天上午,該院對趙楓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被告人趙楓生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另據觀察者網報道:
趙楓生曾撰文放棄大陸居民身份,揚言「申請加入台灣中華民國」。趙楓生曾為王功權創作歌曲一首。
2014年1月,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去年天安門金水橋暴恐事件發生後,趙楓生竟呼籲暴恐分子襲擊黨和政府,他本人還發佈所謂「檄文」,妄稱把聖戰與所謂「民主大業」聯繫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