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環球時報5日發表評論員文章《社評:誰和什麼違憲了,請追究並公之於眾》,文中稱中國公務員和高級別官員今後上任須向憲法宣誓,這一儀式是對政府層面依憲治國的鞭策。少數激進知識分子的違憲行為亦時有發生。最典型的是2008年劉曉波等人搞「零八憲章」簽名,該「憲章」與中國憲法嚴重牴觸,是公然的違憲行為。以下為文章全文:
今天是國家的第一個憲法日。中共十八大以來,政府和輿論對憲法的談論都更多了,四中全會宣佈全面推動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得到前所未有的強調。憲法必將從以往人們所認為的「軟法」變成中國現實生活中實實在在的東西。
然而不能不承認,中國社會迄今對憲法的認識和感受都還比較模糊,我們幾乎沒見過「違憲」的裁決,不清楚如何運用憲法保護自己的權利。一些體制內的人會覺得領導的指示「比什麼都大」,少數激進人士認為公開反對黨的領導「是個人自由」,憲法在中國社會裡權威不高,震懾力比不上某些著名的刑法規定。
依法治國必須把全社會都敬畏憲法作為基礎,如果憲法被認為是含混不清、可以打折扣的,中國法治的大樓就真的如同建立在沙灘上。
中國公務員和高級別官員今後上任須向憲法宣誓,這一儀式是對政府層面依憲治國的鞭策。各地政府過去顯然有些做法涉嫌違憲,比如在缺少合法程序的情況下剝奪犯有輕罪公民的人身自由。一些企業對用工存在健康、年齡、性別歧視等,同樣涉嫌違憲。
少數激進知識分子的違憲行為亦時有發生。最典型的是2008年劉曉波等人搞「零八憲章」簽名,該「憲章」與中國憲法嚴重牴觸,是公然的違憲行為。劉因此被判刑,但一直有人認為他是「因言獲罪」,西方力量也對劉給予支持,授予他諾貝爾和平獎。
中國社會高度支持依憲治國,但對憲法本身的解讀存在分歧。比如憲法序言中就明確了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地位,憲法對中國奉行社會主義制度的闡述十分清晰。但是引用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來公開散佈顛覆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主張,該如何定性呢?一些人不斷把這種爭論推成焦點,從而給國家法治建設製造曲折。
這一問題必鬚根本解決,為此需要圍繞它促成全社會最大範圍的共識。需要指出,一些人和力量談論這個問題時,他們的價值觀和政治立場成了判斷是非曲直的出發點而不是就法律談法律。必須把爭論的基點拉回到憲法本身,如果仍有爭議,就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任何其他力量都不應試圖僭越人大常委會的權力,用另外的解釋誤導公眾。
上面所述並非這個問題的全部,言論自由通常意義的邊界也有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現實中公民及媒體正常言論自由權受到違憲制約的情況的確存在,一些具體機構會認為這樣做更有利於他們開展工作。這個問題如果解決得不好,會拖國家法制建設的後腿。
由此可以看出,依憲治國不僅僅是有了中央的決心就能完全落實的,它需要有更多的共識,和社會各種力量把維護法治置於各自利益之上、將其作為社會最高利益來捍衛的真誠願望。當出現分歧時,社會要有解決分歧的機制,要有權威機構能夠站出來說出最終裁定,告訴公眾「就這樣了,事情到此為止」。
香港被普遍推崇為法治社會,然而即使那裡也出現了公然對抗法律的街頭運動,這告訴我們法治不僅建立難,而且如果要毀它是多麼容易。
遵守憲法不是只靠宣傳就能推動的,探索憲法司法化十分重要。多一個對違憲的追究,往往比很多宣講加起來還管用。中國需要用實例警示社會,對一些爭議點反覆釐清,那樣的話,憲法不僅離我們越來越近,而且還會因為它能被所有人看得懂,公眾在現實中更願意依賴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