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因在獄中表現良好,並獲7次表揚,監獄已提請北京市二中院對其減刑一年。南勇減刑一案,將於9日下午在其服刑的司法部燕城監獄開庭審理。
2012年6月,法院認定南勇在球隊升降級等事宜中受賄百餘萬,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減刑案將於9日開庭
南勇的減刑公示信息顯示,其在獄中表現良好,共獲7次表揚,因此監獄提請法院對其減刑1年。
根據最高法關於減刑案的規定,刑罰執行機關在向法院提請減刑後,應該在網上公示。如果對減刑一事有異議者,可以在公示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北京市二中院相關負責人稱,南勇減刑案信息在網上公示和在其所在的監獄生活區公示中,均未收到異議。
事實上,刑罰執行機關提請減刑之前,也有公示。根據二中院主審減刑案的一位法官介紹,南勇在獄中獲得的積分,平時會在監獄樓裡公佈,積分達到一定數額,將獲得一次表揚,這些都會在獄中公示,如果有異議者,可以向監獄提出,如果沒有異議,表揚次數達到一定數量,刑法執行機關才會提請法院對其減刑。
北京二中院相關負責人稱,南勇的減刑案將於9日下午,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公開審理。
陸俊楊一民都已獲減刑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監獄每天從認罪服法、文明禮貌、學習、勞動等5個方面為服刑犯打分,每項0.2分,每天基礎分滿分為1分,在此基礎上,完成臨時的突擊考核等任務會有額外加分。每獲180分時,可獲表揚一次,按監獄規定,表揚一次可獲減刑2個月。「他(南勇)的減刑情況和陸俊一樣。」上述負責人說。
據瞭解,南勇在服刑期間,曾和陸俊同住一屋,二人關係也比較好。南勇在獄中,對自己的處境感到壓力很大,但表面上也會面帶微笑,在服刑期間,也非常關注足球,關注體育,在獄中還繼續搞體育研究,其研究成果還申請了專利。
據媒體報道,2010年1月,南勇被刑拘,目前他已度過近一半刑期,如果被減刑一年,他最多將在獄中再度過4年。此前,陸俊減刑一年於今年9月2日出獄,足協原副主席楊一民也獲得8個月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