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文匯網訊】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經查,金道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姦。
金道銘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金道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金道銘簡歷
金道銘,男,滿族,1953年12月生,北京市人,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
1970.07∼1972.12北京市東城區城建房管局工人
1972.1∼1979.02共青團北京市東城區委幹部、組織組負責人(其間:1974.05∼1975.05 北京市懷柔縣沙峪公社下放勞動)
1979.02∼1980.09共青團北京市東城區委副書記(其間:1979.02∼1979.08中央團校學習)
1980.09∼1987.12共青團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青工部部長(北京市政協委員,1980.04∼1984.08 北京市東城區職工大學中文專業學習)
1987.12∼1990.11國家監察部辦公廳幹部、部值班室主任、辦公廳外事辦主任兼辦公廳辦公室主任(1985.09∼1988.07北京聯合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函授經濟法專業學習)
1990.11∼1993.01國家監察部辦公廳副司級監察專員兼外事辦主任
1993.01∼1993.04中央紀委監察綜合室副局級檢查員、監察專員兼外事辦主任
1993.04∼1994.03中央紀委監察綜合室副主任兼外事辦主任
1994.03∼1997.01中央紀委外事局局長(其間:1995.09∼1996.07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01∼1997.09中央紀委副秘書長(1995.04∼1997.04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1997.09∼1998.04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五室主任
1998.04∼2002.02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02.02∼2006.08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組長、交通部黨組成員(其間:2003.03∼2004.1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3.09 兼交通部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06.08∼2010.09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0.09∼2011.02山西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2008.03∼2010.12武漢理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11.02∼2011.03山西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2011.03∼2011.11山西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2011.11∼2014.01山西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2014.01∼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中共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黨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八屆、九屆、十屆山西省委委員。
2014年12月22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