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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森林。 【文匯網訊】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中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森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楊森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姦。
楊森林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森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楊森林簡歷:
楊森林,男,漢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翼城人,1975年4月參加工作,1979年12月入黨,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
1975.04--1975.09 省機要幹部訓練隊學員
1975.09--1985.01 省委辦公廳機要處幹部(1978.09--1979.04省委駐襄垣縣農村工作隊隊員;1982.01-1985.01 山西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幹部專修班學習)
1985.01--1986.04 省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幹部
1986.04--1988.07 省委政策研究室綜合處幹部、主任科員
1988.07--1989.03 省委辦公廳綜合處主任科員
1989.03--1993.12 省委辦公廳綜合處副處長
1993.12--1998.03 省委辦公廳綜合處處長(1992.08--1994.12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03--2002.02 省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2.02--2003.01 省委副秘書長
2003.01--2006.06 晉城市委副書記
2006.06--2008.04 省紀委副書記
2008.04--2011.11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2010.03--2010.07中央黨校第28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1.11--2012.01 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
2012.01 省紀委常務副書記
2014年7月,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被開除公職黨籍。
第十屆省委委員、第十屆省政協常委、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