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發第656號國務院令,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洩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同時,《條例》要求,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9個部門亦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實施可以以人查房嗎?什麼人可以查?和百姓有什麼關係?嚇倒了誰?一圖看懂:
十問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1、可以以人查房嗎?
不可以,目前只能以房產地址查詢。
2、什麼人可以查?
只有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
3、什麼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
權利人指的是房地產權的所有人,房子是自己的話,就可以申請查詢自己名下的房產情況。若房子抵押給銀行,那麼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憑借抵押登記也有權去查詢登記資料。
利害關係人是指和不動產所有者有直接關係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債務糾紛中,債權人可以憑借人民法院的補充證據材料通知書,自行或委託律師事務所查詢債務人(欠債者)名下的已確權房產情況。
4、怎麼進行不動產登記?
步驟是這樣的: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材料及書面給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記(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完成)。
5、申請不動產登記都要準備點什麼資料?
主要準備6項內容:首先需要填寫登記申請書;另外攜帶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6、什麼時候能查不動產?
2014年——建立基礎性制度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
2017年——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7、能否查海外資產?
不動產登記條例不涉及海外資產的登記和查詢。
8、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功能有哪些?
可適度挖掘不動產登記的衍生價值,如利用不動產登記制度與反腐敗形成「組合拳」。
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為全國統一的不動產交易市場的形成,構建明晰的產權基礎。
9、不動產登記和百姓有什麼關係?
不動產登記工作完成後,市民不需多處跑,在指定辦公地點就能一步查詢,避免產權交叉或衝突。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礎,比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地入市」等。
10、不動產登記嚇倒了誰?
嚇貪官:不動產登記是反腐利器?打擊房叔、房姐,這主要還是看管理部門,普通人是查不到官員的房產的。
嚇買房者:為房地產稅鋪路?短期內並不能實現,要看房地產稅的立法推進情況。
嚇賣房者:房價會下降?對二手房短期內有影響,但是真正要讓房價下降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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