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醞釀7年之久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2日終於正式對外公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分析人士認為,《條例》最大的亮點在於實現了不動產登記信息在多部門間的互聯共享,同時完善了以往缺失的不動產基礎數據,為後續向存量不動產徵收房地產稅鋪路。不過,此前外界熱議的「以人查房」在《條例》中並未有提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簽署第656號國務院令,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中國政府網22日全文刊公佈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對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等作出規定。《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的範圍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此前,內地不動產基礎數據一直存在著失真、滯後和碎片化的問題。參與《條例》起草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在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指出,以往各類不動產數據都是分散的,比如住建部有統計口徑,掌握每年房屋交易量,國土部也有抵押或土地所有權出讓數據。另外,這些數據都有滯後性,到年底才把數據要上來。並且這些數據不準確,因為延時申報,虛假情況很難避免,這樣國家就很難掌握真實情況。
而《條例》最大的亮點是明確了不同部門之間要實現不動產信息的實時共享,這有助於相關部門統一協調運作。《條例》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要求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不同部門之間要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向本報記者表示,不動產登記實際上是房地產管理制度的一種制度優化。在登記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可以保證交易信息、登記信息有效銜接,這就為下一步房地產稅立法,以及未來向不動產試點徵收、全面徵收房地產稅創造了條件,提供了基礎數據來源。
不過,此前外界熱議的「以人查房」並未在此次《條例》中出現。「以人查房」曾被視作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一旦執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但現在看來,「以人查房」短期內並不能實現。
《條例》指出,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把登記資料查詢人限定在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法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登記資料;查詢登記資料要向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洩露查詢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