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關押迄今6年又40天的陳水扁終於暫獲自由,「法務部」上午記者會宣佈核准陳水扁的保外就醫一個月,所有行政程序可望在今日傍晚前完成,扁即可離開台中監獄返回高雄,而保外就醫期限為一個月,監所將視扁的身體狀況延長或要求扁回監。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扁子陳致中則在中午12點23分,搭台中監獄專車抵達台中地檢署,僅說「謝謝」隨即入內辦理交保事宜,前立委劉文慶也在旁陪同。
台中地檢最後裁定釋保金200萬元(新台幣),限制住居、限製出境,如果籌不到,就改由有資歷者具保,目前陳致中正在籌保證金中。
官員指出,「矯正署」通過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案,以傳偵將公文送回中監並通知台中地檢署,中檢檢察官裁定交保金額或人保後,扁的親友在中檢辦保完畢後,檢察官會開出釋票交給中監,獄方完成所有行政程序後,即會讓扁出監。
「法務部」官員表示,保外就醫不同於假釋,在外期間不得折抵刑期,監所人員至少每個月都要派人檢視扁的健康狀況,扁則必須提出接受醫療的診斷證明,由監所人員按月填寫保外醫治月報表。
官員說,扁的病況如好轉達可在培德醫院治療的程度,即需返監服刑,倘若扁的健康狀況未見好轉,則可延長保外醫治時間。
陳水扁2008年卸任後不久即因涉及「國務機要費」等弊案遭羈押,其所涉及的龍潭購地案、買官案、龍潭購地洗錢案、二次金改案自2010年11月起陸續被判有罪確定,合計刑期達舊法有期徒刑最高20年「滿貫」刑期;扁自2010年11月11日正式入監,此前已遭羈押734日,迄今已在看守所、監獄度過6個年頭。
雖然陳水扁入監後頻傳身體不適,歷經戒護就醫及移監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但直到去年6月10日,才首度正式委託律師以台中榮總去年5月15日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聲請保外就醫,10月間遭「矯正署」駁回。
「法務部」去年12月16日組成15人擴大醫療鑒定小組,由台中榮總副院長許惠恆擔任召集人;鑒定小組安排扁接受檢查,另召開三次會議於29日達成讓扁保外就醫的共識;台中監獄去年12月31日將保外就醫公文送交「矯正署」審核,卻聲稱遇到跨年前夕「國道」大塞車而遲到,10人小組因此決議延至今(5)日再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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