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林森浩:若死刑被核准 願捐獻遺體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1-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8日上午,上海高院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最後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林森浩的死刑判決將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2013年4月,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犯罪嫌疑人為其室友林森浩。在獲悉二審判決結果後,林森浩發表聲明,希望遺體捐贈醫院。「我畢竟年輕,也能付出年輕的生命來賠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會最終能寬恕我。」

聲明原文如下

一、我已經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審判決,雖然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我會依法聘請律師在最高院死刑覆核階段,陳述二審提出的疑點,我真的不是故意殺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結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黃洋的父母道歉,我為我做的事懺悔,希望黃洋父母能慢慢從悲傷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從悲傷中走出來,我確實不孝,辜負雙親師長的教誨,此生別過,來生再報恩。

三、希望我的悲劇,能讓世人吸取教訓,希望一起相處的人,能多些體諒和友愛,很多一念之差的錯事,希望能借助愛和謹慎,懸崖勒馬,鑄劍為犁。

四、謝謝這麼多支持和幫助我的人,感謝你們,從你們身上我感受到了溫暖。也感謝批評我的人,如果能早日聽到這麼多的批評,或許我就不會幹出這件傻事。感謝導師多年的教育,感謝父母雙親的愛,感謝同學們。

在我有限的日子裡,我依然會流淚懺悔,盡力學習,錘煉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對那最後一刻。我希望將我的遺體捐贈給醫院。此生雖然短暫,之前都投入到學業之中,缺乏心靈的滋養,導致釀成大錯,最後這幾年在司法的漩渦中,身不由己,我希望這最後一件事,能做對。我畢竟年輕,也能付出年輕的生命來賠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會最終能寬恕我。

復旦投毒案回顧

2013年4月1日,復旦大學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中毒症狀。上海警方接報後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察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洋同寢室同學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森浩實施刑事傳喚。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黃洋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投毒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該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2013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但稱只是一個愚人節整人的巧合,林森浩是否故意殺人成為庭審焦點。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投毒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稱,投毒案被告林森浩委託辯護律師已正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賈銘
林森浩二審後寫家書:兄妹多讀書      [2015-01-09]
復旦投毒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2015-01-08]
江西現五千年前石斧      [2015-02-09]
四市簽署《合肥綱要》加速一體化發展      [2015-02-09]
劉漢、劉維等5人被執行死刑      [2015-02-09]
深圳海關再現「抱團腐敗」:按崗分贓      [2015-02-09]
春晚現大尺度反腐相聲 狠批圈子文化      [2015-02-09]
河南省最大雲計算中心開建      [2015-02-09]
呼格案真兇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2015-02-09]
未婚女教師產子後殺嬰 稱沒空打胎      [20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