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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拒透女生被逼賣處對像遭質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1-1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月7日,《法治週末》以《女生施暴學妹的幕後魅影》為題,對發生在陝西省吳起縣吳起高級中學的高二女生向學妹施暴以及背景進行了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時輿論嘩然。大量新聞媒體、網站轉載;多家新聞媒體跟進採訪報道;「逼學妹向官員賣處」在中國互聯網協會聯合人民網整理出的1月8日微信熱搜關鍵詞排名中位列第一;媒體和網站還刊出大量評論文章。面對如潮的公眾指責、批評,記者調查發現,吳起縣政府官方網站上掛出的《情況說明》引發了社會公眾更強烈的質疑。

據《法治週末》報道,一位受害學生的家長1月10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責這個《情況說明》不客觀、不全面,是偏聽一面之詞。

1月11日,吳起官方調查組的一位成員向法治週末記者坦承,他們的調查不深入,作出的《情況說明》不夠嚴謹。

吳起官方的回應遭受質疑

1月8日,吳起縣以吳起縣委外宣辦的名義在縣政府網站上發佈了《關於網曝「陝西女生對學妹施暴:被指收百萬為官員找處女」的情況說明》。

該《情況說明》稱,(2014年)11月17日,吳起縣檢察院以需進一步核實在訊問中嫌疑人王某供述其曾有給鄭某(女,某酒店KTV工作人員)介紹賣淫行為的案件線索予以退查。經吳起縣公安局補充偵查證實,並報經縣檢察院審查認定,王某、鄭某、齊某(鄭某朋友,系網曝縣人大代表、某村主任)涉嫌介紹賣淫案證據不足,未予批捕,要求繼續偵查。同時,經公安機關反覆偵查,目前該案中未發現任何涉及公職人員參與賣淫嫖娼行為線索。

該《情況說明》還稱,經公安部門在銀行系統查證並與嫌疑人核實,6名犯罪嫌疑人中無一人持有銀行卡,偵查未發現網稱「120萬元、80萬元」兩張銀行卡線索。

記者網上檢索發現,吳起縣官方的這次回應,不僅沒有釋解社會公眾的疑問,反而又引起了眾多網友的質疑和吐槽。

1月11日,帶著疑問,法治週末記者撥通了吳起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閆文學(音)的電話。

閆文學向記者介紹說,縣裡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成員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縣委辦、政府辦、宣傳部、紀檢委、教育局,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牽頭,任組長。縣委外宣辦是縣委宣傳部的一個下屬部門,那個《情況說明》是宣傳部根據相關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的匯總,代表縣委、縣政府形成的,「每個單位說的話,他們必須自己負責」。

閆文學告訴法治週末記者:「KTV的工作人員鄭某讓王某介紹過賣淫對象,沒有介紹成。」

閆文學還向記者透露,齊某已被公安局取保候審。

「既然王某介紹過賣淫對象,雖然沒有介紹成過,那她介紹的是誰?又介紹給誰?鄭某為什麼要找王某介紹?齊某在涉嫌的介紹賣淫案中是什麼角色?公安局為什麼要給齊某辦理取保候審?」記者問閆文學。

「這是案情,不能透露,涉及到未成年人隱私。」閆文學解釋。

「這起案件還沒起訴到法院,為什麼讓法院參加領導小組?案件法院以後還怎麼審?」

「《情況說明》中提到王某、鄭某、齊某涉嫌的介紹賣淫案,公安機關還在繼續偵查,既然還沒偵查終結,為什麼就急著否認有公職人員參與其中?」

「銀行有很多家,公安機關都調查了哪些家?幾個犯罪嫌疑人的名下沒有銀行卡,就說明她們手裡沒有銀行卡嗎?媒體報道中提到的帶頭打人的兩個高二女生有兩張120萬元、80萬元銀行卡,是不是線索?」

針對記者提出的上述問題,閆文學向記者解釋說,他是宣傳部的,不太懂法律問題,記者如果採訪,他只能以通稿為準回答記者。

隨後,記者把多個問題給吳起縣公安局侯局長發去了短信,希望能得到他的解釋,但直到發稿時也未收到他的回復。

有受害學生家長和施暴學生的家長向法治週末記者證實,縣裡沒有人找他們瞭解相關情況。他們認為,打人的孩子都被控制著,上述《情況說明》沒有可信度。

副所長的「調解」是受誰之托

在吳起官方發佈上述《情況說明》否認有公職人員參與賣淫嫖娼的當天,有媒體報道一派出所副所長兩次給其中一受害女生家長數十萬元封口費但被拒絕的內幕。

媒體披露,受害女生的父親臧某稱:去年12月初,吳起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副所長臧繼賢曾以調解名義,兩次將其叫至派出所辦公室,第一次稱給他10萬元,遭其拒絕後,第二次又提升至25萬元,讓他不要再上訪,不要再接觸媒體了。臧繼賢說這筆錢是領導讓送的,多次對臧某說「這件事牽扯的人太多了」。臧某和在場人梁女士均稱,第一次調解時,臧繼賢還曾表示,只要臧某收下封口費,領導就會給其正科級待遇,並將其由副所長升為正所長。

1月8日,吳起縣紀委政法紀工委和吳起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室當即成立聯合調查小組,就媒體披露的上述內容向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初步調查核實,並於1月10日在吳起縣政府的官方網站發佈《關於〈新京報〉爆料陝西被逼「賣處「受害女生家屬拒收數十萬封口費的情況說明》。

記者看到,該《情況說明》稱:臧繼賢與臧某系叔侄關係,受害女生是臧繼賢的堂妹。同時臧繼賢與嫌疑人王某的母親是同學,王某曾央求臧繼賢幫忙調解。臧繼賢先後兩次找叔叔臧某協商,能否採取貨幣補償的方式達成諒解,促使問題解決,因臧某要價太高,臧繼賢放棄了對雙方的調解。還稱,據調查,臧繼賢與臧某先後兩次的調解,沒有接到任何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派,純屬個人行為,臧繼賢也不是該案辦案民警。

1月10日晚上,記者撥通了臧某的電話。

「我已經看到了那個《情況說明》,它根本不客觀、不全面、不真實,是偏聽一面之詞……是明顯的官官相護。」電話中,臧某向記者怒斥聯合調查小組的《情況說明》。

臧某對記者說,1月9日上午,聯合調查小組的一行3人找他調查,他把給《新京報》記者介紹的情況又給聯合調查小組的人說了一遍。

臧某向記者介紹一遍《新京報》上披露的情況後,還對記者說,他和臧繼賢根本沒有血緣關係,不是《情況說明》中所說的「叔侄關係」。臧繼賢本姓蘇,是他爺爺的爺爺被村裡一個姓臧的收養後改的臧姓,兩個門子的臧姓人家關係並不好,很少來往,誰家結婚都不參加,「我的手機號碼,臧繼賢都不知道,他還是找他姨媽梁女士要的。

臧某對記者說,臧繼賢兩次找他調解,只說是領導讓他出面的,從來沒有提過是受誰委託。

臧某對記者說:「我給你介紹的這些情況,今天上午都給聯合調查小組的人講了,我還在他們做的筆錄上簽了字,可他們出來的《情況說明》根本不真實。」

臧某還向記者透露,聯合調查小組的人找他調查時,還給他做工作,說「都是吳起人,低頭不見抬頭見,別把事情弄得太大」,還問他要多少錢能把問題解決。「我說,我不要錢,只要一個公平解決。」

《新京報》報道中提到的梁女士,是臧繼賢的姨媽,又是臧某的嬸子。1月10日晚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梁女士告訴記者,是臧繼賢找她的,說政府能給點錢,問她能不能把臧某叫出來,她就把臧某的手機號碼給了臧繼賢,後來臧繼賢聯繫了臧某。

梁女士還向記者強調,和記者通話之前,縣裡沒有官員找她調查這些情況,她也不知道什麼聯合調查小組。

「調查小組的調查不夠深入」

1月11日,聯合調查小組成員、吳起縣紀委政法紀工委書記李剛(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說,聯合調查小組只調查了臧繼賢、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親高某三人。

李剛向記者表示,臧某向記者介紹的臧繼賢找他兩次調解的情況都向聯合調查小組說了。李剛承認,臧某向記者反映的聯合調查小組給臧某說「都是吳起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之類的話存在,他也承認不妥。

李剛還向記者表示,《情況說明》裡表述臧繼賢和臧某是「叔侄關係」,寫得不清楚,容易讓人產生歧義。

李剛還向記者承認,聯合調查小組的調查不夠深入,只調查了臧繼賢、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親高某三人,而沒有找證人梁女士和其他人調查,從證據鏈上來說不夠完整,作出的《情況說明》不夠嚴謹。

1月12日,嫌疑人王某的母親高某向記者電話反映,在她女兒被抓後,她曾打電話給臧繼賢,此後她就再沒有找過他,更沒有讓他調解過。她家裡經濟條件不好,也沒有錢,三人專案組找她調查時她也是這麼說的,並簽了字按了手印。

1月12日,李剛向記者證實,高某給記者說的跟她向聯合調查小組說的情況一致,並有筆錄。

為核實上述情況,記者多次撥打臧繼賢的電話,沒人接聽,發去短信,直到發稿時也沒有收到回復。

跟受害女生家長臧某一樣,高某也對記者說:「我要求把真正出錢委託臧繼賢調解的人揪出來,把幕後真兇找出來,把所有包庇的人都抓起來,還我孩子的清白。」

      責任編輯:姚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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