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早上應警方的「預約拘捕」,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逗留兩小時後離開,范國威拒絕保釋,並獲警方無條件釋放。
范國威離開警察總部時表示,自己涉及兩項罪名,包括召集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說,會面過程中,警方播放了3條影片,主要有關范國威在「佔領」期間,叫口號及向群眾發表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