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本網綜合報道,「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今早應約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三人在警署內逗留三個小時後,約下午1時左右步出警署。他們被指涉及3項罪名,包括參與、組織、煽動未經批准非法集結。根據《公安條例》,「組織及召集未經批准集結」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倘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
警方稱會保留檢控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