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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復旦投毒案疑巧合 黃洋或病死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1-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復旦學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中,林森浩被判處死刑。內地法醫胡志強卻認為,復旦投毒案可能是個巧合,林森浩就是想和黃洋開個愚人節的玩笑,誰知碰上了他暴發乙型病毒性肝炎,所以「當大家都說他殺人了,他就真以為自己殺人了」。以下為新快報25日對「另類」法醫胡志強的人物訪問。

同樣是法醫,有著32年從業經驗的胡志強,職業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卻截然不同。18年以前,他是公安部門的法醫,同時是刑警大隊的教導員。他說,這樣的環境決定了鑒定人與偵查人員榮辱與共,更多考慮的是必須圍繞犯罪尋找蛛絲馬跡,鑒定人就是為偵查破案服務的。他不喜歡這樣的環境,「不夠中立,也不夠超脫」。

於是,2003年,他加入了一家相對獨立的司法鑒定機構,迅速反轉成了同行眼中的「另類」,甚至被批駁為「砸場子」的人。

他接手的很多案件,至今仍在爭議的漩渦之中,它們並不像前面的趙作海案或是張氏叔侄案已經有了明確的是非標準,我們甚至無法確定這屬不屬於冤案平反的範疇,但可以肯定的是,胡志強一直在努力,發出不同的聲音。他嚴格遵守疑罪從無的理念,一次又一次挑戰他認為「不科學」的死刑判決。譬如被國家級法醫鑒定機構認定的「復旦投毒案」,胡志強就給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他甚至認為,這個案件其實就是一個「巧合」。林森浩是被大家認為「他殺人了」,他才供述了自己殺人的事實。

「法醫之間不同觀點的碰撞與交鋒,在未來應該越來越普遍。」他認為這樣才是法醫科學的真諦。

「把屍體做個記號埋了,說不定將來還有用」

1977年,胡志強是徐州醫學院工農兵大學生,畢業後在地方一個小醫院擔任外科醫生,1983年,當時家鄉的公安機關需要法醫,他就稀里糊塗地去了。剛開始當法醫,他也尷尬了好一陣,擔心親戚朋友們不願和他同桌吃飯,甚至不願和他握手。但他後來發現,不在乎者勝,「你不把自己是法醫放在心上,身邊人也就漸漸忘了」。

法醫在外人看來是個血腥且刺激的行業,讓屍體「開口說話」,看起來酷到家了,可從胡志強嘴裡說出來,卻能讓人瞬間失望,「其實就跟解剖動物屍體沒兩樣」。

他做著自認為再普通不過的工作,從一個非科班出身的小地方法醫,一直打拼到了北京。

由於工作原因,他開始頻繁和國家級法醫同台競技,名聲越來越大。開始有網友「人肉」出他的出身,嘲笑他一個小工農兵也「敢登大雅之堂」。

「出身改不了。」胡志強不反駁也不避諱。在他看來,「很多厲害的同行,私底下也是認可他的,並不是外界理解的會互相不理睬甚至謾罵。」

2014年12月8日,胡志強在「復旦投毒案」二審庭審現場和陳憶九碰了個照面,他笑嘻嘻地上去打招呼,「不好意思啊,陳法醫,我們又見面了。」對方也笑笑,並沒有答話。

陳憶九是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的負責人,國內目前頂級的法醫鑒定人之一,這是他們第三次見面,每次見面都要因為案件「交鋒」。但胡志強覺得兩人關係並不差,儘管由於出身問題,大家大概難以算得上是朋友,「但是都是搞法醫鑒定的,都是理性的,科學的,對事不對人」。

但這種科學的鑒定,在過去並不能完全實現。

胡志強還記得1987年的小年夜,當地一個看守草棚的五保戶被燒死在草棚裡,初步認定為意外身亡。但他一去,便發現老人的喉骨有折斷,且喉嚨的碳化較其他地方都要輕,於是他認定老人是被掐死後再焚屍的。但由於案發地點偏僻,破案困難,一旦定性為兇殺案,整個春節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了。幾輪領導來了又走,都不敢下結論。最後局裡的「一把手」到了,笑嘻嘻地對他說,「小胡啊,這個案子我看就這麼定了吧——意外,大家都好好過年去。」這位「一把手」算是老胡的「伯樂」,對他的業務能力一直讚許有加,並打算在年後提拔他當刑偵科副科長。

「那時也是年輕」,胡志強笑呵呵地說,他向局長說著鑒定結論:舌骨有骨折,呼吸道無灰燼,不是意外……話還沒說完,「一把手」就大喝一聲,「我今天就把話撂在這裡,誰說是兇殺誰破去!」

話說到這份上,胡志強還執迷不悟。他把派出所所長拉到一邊,悄悄地說,「別聽他的,把這具屍體做個記號埋吧,說不定將來還有用。」

一語成讖,大年三十晚上,派出所所長就把案子破了。原來是一個和老頭認識的年輕人,知道村裡給五保戶發了錢,便過來偷。誰知被老頭發現了,乾脆就掐死了老頭放火燒棚。結果與胡志強的判斷一點不差。

但最後,他贏了案子卻輸了「位置」,說好的升職沒了。

此後幾年的日子也自然過得不順。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這位領導的離開。直到有一天,一位同行告訴他,那位「一把手」在離開後仍在公開場合表揚他,說他不僅工作能力強,且能堅持己見。

但這件事卻讓胡志強更深刻地認識到,鑒定人不應當實行行政管理模式,應當獨立中立。

他不喜歡現在的圈子。

介入「常林鋒殺妻案」、「念斌案」,他成了行業內的另類

他終於找到了離開的機會。2003年起,他到南京醫科大學組建的法醫司法鑒定所。2007年,再轉到今天相對獨立的鑒定中心做法醫病理和法醫臨床鑒定。

這時的胡志強有了很大的改變,他從傳統的法醫瞬間變成了行內的「另類」,用他的話說就是,「剛剛脫離體制卻又跳入漩渦」。

他辦過「常林鋒殺妻案」。

這起命案發生在2007年5月16日凌晨,地點是北京市海澱區中央財經大學家屬院,死者馬晴燕(時年42歲)被發現葬身火海。其夫常林鋒,時任中國電子報社副總編輯,因與馬晴燕感情長年不和,成為該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後來,常林鋒被提起公訴,所涉罪名是犯故意殺人罪和縱火罪。一審判決定案依據包括了一份屍檢報告,該報告認為死者屍檢發現右側舌骨大角骨折,因此不排除是被扼壓或掐勒頸部窒息死亡,而死者心血管和喉管中未檢測出一氧化碳,可以印證其系被他人掐死後放火焚屍。

但按照胡志強的說法,外部扼壓頸部不是造成舌骨骨折的唯一原因,「右側舌骨大角骨折」的表述不能反映骨折的具體部位和性質。加之目前屍體已被處理,無法作出排他性的結論。最終常林鋒在坐牢6年後無罪釋放。

後來的「念斌案」更是讓胡志強的知名度大大提高。胡志強指出了「念斌案」中諸多無法解釋的「神鑒定」。比如,死者的心血、尿液中檢出了氟乙酸鹽,而肝、胃中卻沒有檢出氟乙酸鹽;從洗乾淨的高壓鍋和鐵鍋中檢出氟乙酸鹽,在中毒死者的胃中卻未檢出氟乙酸鹽。從科學的角度這是不可能出現的。毒都從口入,肝、胃裡應該濃度更高,但結果卻顯示肝、胃裡偏偏沒有。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是什麼性質都沒有搞清楚,兩個孩子到底因何中毒?到底是投毒還是意外事件,目前的證據都無法進行確定,連毒物和死因都沒有搞清楚,怎麼就可以定罪?

這些案件都在胡志強的介入後出現了逆轉,但案件本身並沒有因為逆轉而被明確定義為「洗冤」,人們的討論,從案件本身開始逐漸蔓延到胡志強身上。

在網上,不乏有同行批評胡志強,直斥他為異類,蹚渾水的。更多的則是不明真相的群眾,各種謾罵,認為他披著正義的外衣在進行著不道德的交易。這種指責更因為「復旦投毒案件」而升級,甚至過往的一些帖子也被翻出來作為他不正義的佐證。

2011年6月底,一位患者的父親在網上指責胡志強在對其女兒的司法鑒定中不夠中立,「千方百計地為掩飾某總醫院的錯誤而尋找各種借口諉過……」信件的內容不長,當時也沒有引起太多關注,但自從林森浩案子後,這篇沒人關注的博客下,便多了很多2014年的留言,全是謾罵,甚至有人直接反問,「這人壞不是一天兩天了,配當法醫嗎?」

其實,這起案件,胡志強並沒有受理,這位患者父親的指責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黃洋的死有三個可能:一是毒死,二是病死,三是因毒誘發而死。我更傾向於第二種」

對於各種指責,胡志強從不與他們對罵,偶爾回復也就是四個字——「淡然處之」。

但這不代表他是個沒脾氣的人,他在網上對於自己認定的觀點常常是據理力爭。他在百度的「林森浩吧」上,闡述自己認為足以顛覆案件的一些觀點。

為什麼黃洋的乙肝抗體檢查會是三個陽性?這和中毒有無直接關係?

針對這些疑點,他檢索了大量有關中毒和病毒性肝炎的資料, 同時他還找到了一個相熟的專家做了咨詢,對方也肯定了他的看法。本來他還想再組織一批專家進行論證,但由於資金問題只能暫時作罷。

他更指出,林森浩被指下毒的水樣本來就有問題,這份水樣是林的二位同學採集的。將大水桶中的水標注為黃洋宿舍飲水機的水,給所有司法人員,尤其是出具鑒定結果的法醫,是一個非常大的誤導。因為根據林森浩的口供,他就是在飲水機水槽下的毒。這樣的表述,等於直接證明黃洋是被毒死的。而事實上,飲水機的水根本就沒有進行過毒物分析。同樣一份黃洋的尿液,兩個國家級的司法鑒定機構給出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鑒定結果,一個有毒(含有二甲基亞硝胺),一個沒毒。法庭為什麼只相信有毒的鑒定,而不相信無毒的鑒定?為什麼不能再檢驗一次?為什麼不調取檢驗的原始質譜圖?

胡志強在去年4月底,向上海市高院出具了法醫學書證審查意見書,提出了上述意見。5月中旬,公安機關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稱:「飲用水,數量0.5ml」寫成了「飲水機裡的水樣0.5ml」。

胡志強在「林森浩吧」中「開罵」:好一個輕飄飄的「寫成」!明顯的錯誤都不承認,這個「寫成」的代價或者後果就是林森浩的生命!這個「寫成」是對一審證據的顛覆,應當讓原來的鑒定人重新審查鑒定意見,黃洋宿舍飲水機的水沒有檢驗,或者沒有檢驗出毒物,林森浩投毒案還有證據嗎?除了口供,還有什麼?

曾經有刑偵經驗的他把自己的觀察告訴律師,他希望引導律師在法庭上問出這個問題,「我認為這個問題足以讓案件重新發回重審。」胡志強說,但律師並沒有問。

「所以這裡面黃洋的死有了三個可能性:一是毒死,二是病死,三是因毒誘發而死。我更傾向於第二種。」胡志強認為這起案件很有可能是個「巧合」:林森浩就是想和黃洋開個愚人節的玩笑,誰知碰上了黃洋暴發乙型病毒性肝炎,所以,「當大家都說他殺人了,他就真以為自己殺人了。這應該是假想殺人,所以他才會給出那樣的口供。」

對於網上各種陰謀論,胡志強說,自己接這個案子的動因就是斯偉江律師給他提供的材料,「數值一看就不對勁。」在此之前,他對這起案件唯一的認識就是,「這個案子和『清華鉈中毒案』很像。」

胡志強和他們兩家人都沒見過面,到目前與林父唯一一次接觸,是林尊耀先生於1月20日給他發來的短信,「胡法醫感謝您,最近情緒實在太低落,都想不起要您的電話號碼,道一聲感謝,無論結果如何,謝謝您。」

胡志強收到了謝意,但因為太忙,至今沒有回復。

認定「黃靜是非正常死亡」,卻未能翻案,他說,「盡自己的努力發出聲音,這就是我」

在採訪過程中,他講述的很多故事,於他而言都應該算是失敗的案件。因為這些案子都是在他認為已經在科學的領域開出了鑒定結果後,卻沒有翻案的。

他希望通過這些案子告訴人們,司法鑒定在今天,仍有著制度上的局限性。「我沒有專門挑有爭議的案子,是案子找到了我,當然我也不拒絕,因為我一直都希望通過個案來改變或推動司法鑒定體制的變革。」

「黃靜案」是他唯一主動找上的案子。

那一年,他偶然在報紙上看到了湖南湘潭女音樂教師黃靜裸死在男朋友床上的報道,此時已有的鑒定報告顯示為心源性猝死,但他從各種資料分析發現不像,於是主動給黃家打了電話。「你好,我是法醫,看到你女兒的案子,如果你信得過我,把資料拿給我看看吧。」

當與法醫學泰斗之一的周學良教授商討一致後,就像電影中的劇情一樣,他與周學良教授等一起,出了一份完全不一樣的書證審查意見,認為黃靜有被扼頸的可能,應當是非正常死亡。

不過,案子最後還是維持了原來的結論。面對這樣一個結果,他卻雲淡風輕,「盡自己的努力,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就是我」。

胡志強說話常常一針見血,不留餘地。

「可以說,每一個涉及命案的冤假錯案背後,都會有一個錯誤的,或者不規範、不科學的鑒定在支撐」。他直言,國內的鑒定機構不完善,還沒有一個統一規範的標準。公安部門有公安部門的鑒定機構,檢察院有檢察院,所有司法機關的鑒定機構,都不是獨立的。這種自偵自鑒的體系處於一種封閉狀態,容易受領導意見的左右,很少有人去質疑,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自偵自鑒制度是導致冤假錯案的重要原因。這種不合理的體制,應當打破。

      責任編輯:晨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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