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去年6月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因衝擊立法會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罰款5千元。控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向辯方申請訟費,獲裁判官批准,辯方需支付9千元訟費。
控方指,對方在案件第一天開審時,聲稱未收妥文件而浪費兩小時審訊時間。
辯方回應表示,律師樓負責的職員離職,審訊文件不知所蹤,到審訊當天才尋回。